刑侦:夜半鹤知

第58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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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没错,那年九月我没有见到她。”

采萍儿一拖再拖,最后直接把这件事给取消了,但也没解释自己到底是在忙什么。

当时,艾米丽身体很不舒服,自顾不暇,生了孩子以后又忙于照顾新生儿,就把采萍儿的事给忘了。后来逢年过节,她照常给采萍儿发送祝福,见对方不回,以为关系淡了,也就不再联系。毕竟,她很珍视眼下来之不易的生活,不想再与过去的人有任何纠葛。

“你是她最好的朋友,”段夏问道,“你认为她来宁港,还有可能见了谁?”

“她之前的确有和我说过……”艾米丽往前面翻了翻聊天记录,“她是来见一个人。”

“哦,找到了,”艾米丽把手机给段夏看,“她只说了一个人,但我不清楚是谁,她原本是定在5号或者6号。”

想到6号,段夏心里又是一揪。

聊天记录里,采萍儿对自己在宁港的计划十分期待,本来约了艾米丽一起去吃她最喜欢的餐厅,但因为艾米丽身体问题,她决定3号去吃,4号见闺蜜,5、6号有安排,7号要去新开的地标商业大厦逛店,挑选订婚戒指等等。

“不知道她3号突然遇到了什么事。以前她出去吃好吃的,都喜欢晒图馋我,这次也没有。”艾米丽想了想,又摇头,“可是我想不出她和谁还有联系了,当时走的时候,她说新号就告诉了我一个人。”

两人又聊了聊采萍儿的过往,艾米丽说她们一般都很少说自己以前的事,但她记忆里的采萍儿,是一个特别古道热肠的人,至于为什么沦落成这行当,她自己也很后悔,经常怪自己“不学好”,“不好好读书”,“陷入灯红酒绿的消费陷阱”等等。

段夏把两人的聊天记录做了一个备份,传回了局里。这是警方目前为止,离采萍儿案发最近的文字线索。

通过艾米丽的聊天记录,警方第一次确认,采萍儿与徐子珊一案,可能真的存在关联。

徐子珊跳楼的时候,采萍儿就把这则热搜转给了艾米丽,艾米丽回了一个怀孕真是看不得这个,但采萍儿对这件事的态度很激烈,一直在说什么“这么优秀的姑娘就这样毁了”,后来徐子珊母亲要告公司,但手里没钱的时候,采萍儿还转发了对方的募捐通道,说自己也尽了一些绵薄之力。

采萍儿的微信头像是一个一身红衣的古装女子,最后的签名永久地停留在——“如果可以,我也想做一个女侠”。

会议室里,大家围绕采萍儿的聊天记录争论不休。

“采萍儿在出发前,和艾米丽约好了时间——她2号到宁港,3号突然改期,也就是说,当时她遇到了一件突发的事情,”单瀮分析道,“这件事是计划之外的。”

“还有一个奇怪的地方,”单瀮单独截下两段不同时间的聊天记录,“八月份的时候,采萍儿对见艾米丽这件事,态度非常热情,毕竟好闺蜜两年没见了,对方还有了身孕,可在3号改期后,她好像就对这件事失去了兴趣,一直在敷衍。”

“她之前的热情,应该也不是装出来的?”

“为什么?她这房子都是临时租的,刚到宁港,能遇到什么样的突发事件?”

林鹤知拿食指敲了敲桌子:“可能我们都想错了。”

“我们之前一直在纠结,采萍儿是六号晚上遇害的,还是离开地下室后遇害又被埋回来的——因为早餐铺子的阿姨明确说过,领着粉色行李箱离开的姑娘,和每天来买早餐的姑娘,是同一个人。”

“可是,我有几点疑问——”

“第一点,单队已经说了,她放了艾米丽的鸽子。”

“第二点,我一直觉得奇怪——采萍儿租房选择了□□与现金交易,发短信也用虚拟号,可以说是非常小心谨慎,不想暴露身份。那么,她每天买早点,为什么要用与自己身份信息直接关联的电子账号?”

“顺着这个逻辑想,怎么都想不顺。”

“可是,倒过来呢?”林鹤知说道,“如果从3号开始,当这个女孩第一次出现在早餐铺的时候,采萍儿就已经死了呢?凶手控制了采萍儿的手机,留下她的身份信息来伪造一个人还活着的假象。”

“同样,这也是为什么,采萍儿4号失约,且再没有出现。手机短信可以代发,但凶手并不能代替采萍儿去见艾米丽。同样,3号到6号这段时间,她有足够的时间挖开地下室,处理好尸体再离开。”

段夏一愣:“那6号我爸见到的……”

“我不知道他到底见没见到采萍儿,如果见到的话,看到的也是——”

林鹤知微微蹙眉,回头看了单瀮一眼,两人异口同声地说道:“凶手。”

小貔貅

“这、这——”叶飞忍不住咂舌, “猜得有点离谱吧?既然凶手已经控制了死者的手机,她完全可以放段队的鸽子,就像她对艾米丽那样。你想想,家里地下室埋了一个死人, 她还冒充采萍儿邀请警察进门?这也太扯了吧?万一这个警察认识采萍儿呢?”

林鹤知看向他, 摸了摸自己下巴, 若有所思。

“咱先别想这么远,”单瀮转过身,敲了敲身后的白板, “不管嘴上怎么说,都只是推测而已, 现在当务之急——是确定采萍儿的死亡时间。”

白板上, 单瀮梳理了采萍儿一案的时间线:

8月17日:采萍儿告诉艾米丽自己给被网暴的徐子珊母亲捐款。

8月19日:采萍儿在自己手账本上记下段队电话。

8月27日:采萍儿购买了车票,并通过电话联系上房东,预订了地下室。

9月2日:上午9点,蒋遇送采萍儿前往海棠市汽车南站,乘坐宁棠线班车于11点45抵达宁港;下午2-3点,采萍儿与房东见面, 手续交接。

9月3日-9月5日:未与艾米丽见面, 每天早晨6:30在家门口小摊买早点, 戴玫红棒球帽与黑色口罩。

9月6日:早6:30购买早点,晚上6点左右, 段重明光顾同一家铺子。

9月7日-9月10日:行踪不明,不再购买早点。

9月11日:上午6:30采萍儿给房东发了退房短信,拍图证明钥匙寄存于牛奶箱。房东于下午查房整理, 发现房间整洁,未有异常。

女子具体离开时间不明, 但根据早餐铺阿姨,应该是6日之后的“某一天清晨”。

“假设,9月3日早上6:30去买早点的人,已经是凶手了——那么,采萍儿应该是9月2日——大概率下午到晚上——死亡的,”林鹤知说道,“要验证这一点其实不难,但需要蒋遇和房东配合回忆一下,那年9月2日采萍儿抵达宁港时,穿的是什么衣服?”

房东与采萍儿只是有一面之缘,她就记得女子是独自一人,头戴“一顶玫红色的棒球帽”,拉着“一个浅粉色的小行李箱”之外,其它就没有什么印象了。

蒋遇也是愣了半天:“我好像有点记不起来了……”

单瀮打印了几张不同颜色长袖t恤:“你先回忆一下,海棠市汽车南站的大门,采萍儿戴着一顶玫红色的帽子,有一个浅粉色的行李箱,你再想想,当时她穿的是什么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