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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堡的守卫用警惕的目光不时扫视她,因为这是个外人。但女子始终站在那里,虽然身上的裙子沾了些旅途的尘土,但她站在那里的姿态却十分优美,配上白皙的面颊和细细的腰身,真是我见犹怜。
所以守卫们的目光扫过得如此频繁,倒也不仅仅是警惕。而这个穿着旅行装的女子好像对这些目光全无察觉,只是欣赏着城堡外墙上爬满的玫瑰。
这个时候,在城堡外面堆肥的奴隶们也回来了。
奴隶们住在城堡外的一排夯土房里,远远看起来像是一片蘑菇。他们当然不会走到城堡前面来,但还有几个人是住在城堡里的,比如说海因里希,再比如说伯爵小姐带回来的那几个人。
不过这个队伍气氛不怎么样。海因里希铲了一天的好东西,脸臭得仿佛刚从那些东西里□□。何塞向来是沉默的,这时候也仍旧跟在队尾一言不发,搞得走在中间的卡玛和小艾米也不敢说什么。
他们当然不能走城堡大门,所以只能从旁边的小门进去。长长的商队就在旁边,自然吸引了几人的注意力。何塞开始是在默数着大车上的粮食数量,然后顺着看到最后一辆马车,他的嘴角猛地抽了一下。
“好多马和车啊……”艾米天真地惊叹。
小姑娘的声音惊动了站在马车边上的女子,她转过头来,浅金色的卷发轻轻一晃,露出一张何塞十分之熟悉的脸,然后眉毛轻轻一挑,那双宝石蓝色的眼睛就露出了笑意。
何塞却一点都笑不出来,他环视四周,正想找个机会搭话,城堡里已经走出一个仆人来:“阿德让小姐,请进来吧。”
阿德让小姐?何塞感觉自己的嘴角收都收不住了,这个姓氏——金羽她不是早就抛弃了吗?现在这是什么意思?
然而这个问题此时必然得不到答案,因为阿德让小姐,也就是金羽,已经微微提起旅行装的裙摆,姿态优雅地跟着仆人走了。
“这是哪里来的小姐啊……”卡玛喃喃地说。这走路的姿势真好看,连她帽子上翘起的羽毛都显得很高贵的样子。
“不是什么小姐。”卡玛是伯爵小姐带回来的人,自然有人愿意答她的话,“听说是公爵家小姐的伙伴,学过贵族礼仪的,现在来给咱们小姐当伙伴了。”
“伙伴?”卡玛茫然无知,她一个农妇,哪知道伙伴是什么意思。
海因里希嗤笑了一声,转头走了:“高级女仆而已。”明明是亲戚,却把对方当佣人使唤,还要安个伙伴的头衔,人类,就是这么冷酷又虚伪。
既然是高级女仆,冯特伯爵自然不会见她,于是就是伯顿管家把人审核了一下,然后到书房来回复:“她的礼仪很不错,还会弹竖琴,对彩虹领也熟悉。不过按她自己的说法,因为不想接受公爵家安排的婚姻,所以几年前就离开了,给几个商人家里做过家庭教师。”
彩虹领,就是阿德让公爵的领地,因为一条出产宝石的河流而得名。那条河流里能淘出多种颜色的宝石,排起来就像彩虹一般绚丽,所以得到了彩虹河的名称。
因为宝石太出名,所以阿德让领的名字都没人叫了,直接称其为彩虹领或宝石领。如今新王王冠上那颗鸽子蛋大小的红宝石,就是出自这条河流呢。
伯顿管家在礼仪方面的眼光当然不是毕维斯能比的,他都说好,那这位金妮小姐至少在这一方面是无可挑剔的。于是冯特伯爵微微点了一下头:“你安排吧。”
这就是同意把人暂时留下了。
“明天你就开始跟她学礼仪吧。”冯特伯爵转向陆希,挑剔地看了一下她坐在那里的样子,“也确实该好好学学。”
“啊——”陆希不情愿地应了一声,又补了一句,“但我还有很多事要做……”这位伙伴终究是外来的,有些事情不能让她看见吧?
冯特伯爵微微抬了抬眉毛:“还有很多事?”不就是弄肥料的事么,“既然奴隶们已经学会了,就让他们去做。”
“可不只是这件事呢。”陆希想了想,大着胆子问了一句,“您身上的诅咒是怎么回事,可以跟我说一下吗?”
伯顿管家顿时就倒吸了口凉气——这在长云领可是大忌讳,谁敢当着冯特伯爵的面提起啊?
冯特伯爵倒是脸色不变:“怎么,担心你不能很快当上女伯爵吗?”
陆希有点无奈:“我也不至于那么傻……”前头不才说了呢吗,冯特伯爵一死,长云领都要忍气吞声过低调日子,她得有多着急才盼着冯特伯爵死呢?
冯特伯爵轻轻哼了一声,直接摆了摆手:“不管做什么事,该学的都要学,去吧。”
这就是不想再谈了,陆希也只能起身离开——算了,至少冯特伯爵没阻止她做别的事就行。礼仪么,他说得也对,该学总是要学的,就是希望那位金妮小姐不要太古板吧。
当天晚上,陆希就在餐室里见到了这位“伙伴”兼礼仪教师。
不得不说,金妮小姐这个“公爵家的伙伴”真不是吹的,就看吃饭的仪态就看出来了,全程没有发出一点儿不雅的声音,姿态还十分优美。
要说不发出声音,陆希没问题。她握惯了手术刀,切个肉排什么的自然也可以做到手上有数,但姿态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在医院的时候,大家都讲究个快点吃完好上班,空闲的时候能做到细嚼慢咽就很不错了,谁有时间像金妮小姐这样,还要注重手肘摆在哪里,饮酒的仰头角度……还有些琐琐碎碎的细节,她都说不上来。
而且,能看得出来这位金妮小姐在做这些的时候完全是自然而然的,是规矩和礼仪已经学进了骨子里,像呼吸一样根本不必刻意去做。就是跟伯爵夫人这种真正的公爵小姐比起来,都不显逊色。
伯爵夫人一直在挑剔地打量金妮,这会儿大概是实在挑不出什么毛病来,终于把眼睛从她身上挪开,皮笑肉不笑地对陆希说:“露西,你要好好跟金妮小姐学学了。”
金妮轻轻放下刀叉,微微向前倾身,柔声细气地说:“露西小姐的手其实很稳,坐姿也十分端正,只要细节上再雕琢一下就可以了。”
她的口音跟别人都不太一样,带着点儿颤音,听起来格外的婉转。
陆希对语言学没啥研究,除了汉语之外,她也就会个专业英语。也就是穿越过来之后有了露西的记忆,光明大陆的语言又跟英语有颇多相似之处,她才能顺利地把这一门语言拿下。
但是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走路,不是语言学家她也能听出来,露西说话是没有这种舌颤音的,她接触过的人也基本没有这样说话的。所以这也是她认定这门语言应该跟英语同源的原因。
但是现在金妮说起话来,有好几个r在她这里都是大舌颤音,这可不是英语的发音,听起来倒有点儿法语味了呢。
伯爵夫人的表情微有点僵硬,半晌才笑了一声:“金妮小姐的王都口音也很标准。”
原来这就是高大上的王都口音?陆希有点迷糊,都是一国的,王都就跟其他地区差这么远吗?不过想想种花家的方言,好像有差异也不奇怪?
“您过奖了。”金妮微微躬身,不卑不亢。
不过伯爵夫人显然并不欣赏她这个态度,一边切着送上来的布丁,一边貌似好奇地问:“金妮小姐在阿德让公爵府上住了很久吧?怎么会又离开了彩虹领呢?”
这就是明晃晃戳人痛处了,但金妮没有丝毫不悦或为难的神色,微笑答道:“公爵大人家的几位小姐出嫁之后,我就不太适合再留在那里,所以想出来看看。”
伯爵夫人并不罢休:“金妮小姐年纪也不小了吧?听说之前在给商人家里做教师?不考虑一下自己的婚事吗?”
陆希真是懒得听伯爵夫人这些话。是的,金妮如果给商人家里做过家庭教师,哪怕她是阿德让公爵的亲戚,也别想再嫁个贵族了。所以她的婚事就比较为难起来,要不然也不能现在这个年纪还不结婚了。
如果说怀疑金妮是眼线,对她的经历反复盘问,那也没什么,安全谨慎第一位么。但像伯爵夫人这样,闲的没事专戳人痛处,那就无聊得很了。不就是因为没挑出金妮的毛病,而且在口音上人家可能比她还正宗么?
陆希估摸着伯爵夫人肯定会说王都口音,但平常也没听她说过,所以她大概把这种口音当做一种装饰品,只在需要的时候才用。可能她说得也很准确,但是跟金妮这种把优雅浸透到骨子里的人比起来,好像就不那么高贵了。
其实陆希觉得伯爵夫人已经挺有高贵范儿的了,只要她别动不动就这么尖酸刻薄,看起来还是很有派头的。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