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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骑士赶在天黑之前将年轻的圣修女送了回来, 算是刚好踩在圣女院可以容许的范围线上。
骑士俊美得无懈可击,那彬彬有礼的态度也叫人完全发不出脾气,所以特莎最后便接受了对方的说法:可怜的莳萝差点被人群挤下看台, 善良的骑士不得不出手相救,带着这位受到惊吓的女孩出去喘口气。
“小心点, 女士。”
莳萝光听着穆夏胡扯, 却给了对方可趁之机。修长的手臂一伸, 穆夏轻松将少女揽腰扶下马,毕竟她现在是个被吓坏的姑娘。
他动作极快,莳萝都还来不及反应,少年蓬勃的热气拥上,再睁开眼,脚尖已经落地。她抬头, 对上对方滴水不漏的微笑。
“有劳大人了。”莳萝按耐住想捏他一把的冲动, 乖巧地来到特莎身边,顺势与他拉开距离。
特莎一脸诚恳地送上祝福:“至高神庇护,任何邪恶都将臣服于光辉璀璨的银剑下。莳萝女士, 妳得好好感谢穆夏大人。”
“其实我也得好好谢谢女士。”穆夏对莳萝微微一笑, 目光不变。
只有月女巫知道他话中的感谢是什么意思。莳萝将目光藏在红帽下,就连呼吸也小心了几分,她盯着穆夏的脖颈──那条用银链子串起的钥匙已经深深埋在衣领下。
说来, 她也得感谢穆夏。
彼此都知道目标在对方身上, 现在就看谁有手段拿到手了。
“那么今晚就在此告别了。”
骑士顺势拉起少女的手指,就要低头一吻
“汪汪汪汪汪汪!”一只大狗猛地窜了进来,硬生生撞开二人。
少女定晴一看, 一抹雪白的身影飞快扑入怀里, 她不露得惊喜:“布莱克、芜菁, 你们来门口迎接我啊?”
大白鹅轻啄了女孩的面颊,亮晶晶的黑豆眼和莳萝大眼瞪小眼。猎狼犬也张着糖褐色的大眼,邀功似地舔了她一大口。莳萝知道它异常开心,因为能看到莳萝活着回来。对看家的狗狗来说人类每次出门都是冒着生命危险在为一家子狩猎。
“布莱克,过来。”现在穆夏一点笑容都没了,大概正怀疑自己今日和狗过不去。
莳萝不着痕迹地将猎狼犬护在身后,布莱克也很听“主人”的话,一步都不动,扭头还又多舔了莳萝几口。
只听少年的声音严肃清亮:“其实方才便接到消息,有疑似血瘟患者混入港口,一会银骑士们就要去加紧巡查。布莱克是我久经训练的猎狼犬,它的鼻子正好可以派上用场。”
特莎一听自然点头附和。
莳萝不慌不忙,温温和和地反击:“对了,穆夏大人前头才赢得五十五只猎狼犬,有他们在,想必可以顺利找到藏匿在人群的患者了。”
她不给穆夏反应时间,将他前面的说词全都一字不差退了回去:
“说来血瘟患者和人狼都一样,平日看着与常人无异,幸好至高神赐予我们机灵敏锐的猎狼犬能识别一二。特莎大人,圣女院现在迎往送来,不下于港口热闹。穆夏大人已经有五十五只猎狼犬,应该可以暂时借我们一只守在圣女院看门吧?”
特莎前头早就听得惴惴不安,这会立刻变了主意:“是、是,穆夏大人拜托了,布莱克还是先借我们这一段时日吧。”
银骑士无动于衷,继续正义凛然:“特莎女士无须担心,有我和其他大人在,自然不会让可疑人士任意出入。但猎狼犬反应迅速、异常敏感,要是不小心冲动到贵人可不好了,平日若非必要,狗还是关在骏马广场的狗舍比较安全。”
莳萝已经听出这只狼是被自己小狗小狗叫得气狠了,今日是就要死咬着这点,把自己身边所有犬类弄走。
她转了转念头,提了一个折衷办法:“不然晚上让布莱克留下看门吧,白天贵客来访,就把它送回去狗舍和那些猎狼犬一起。”
莳萝一直很心疼布莱克。圣女院禁食肉类,平日也就食些鸡蛋和牛奶,莳萝的早午餐都喂给布莱克和芜菁,但还是难为狗狗得溜去厨房捉老鼠来加餐。
以后白天就让布莱克和其他大狗狗玩,顺带跟着黑狼吃点干净新鲜的肉;晚上布莱克回来还可以通风报信,代替月桂监视那只小狼,吃里扒外,多棒啊。
小女神没心没肺地拍了拍猎狼犬的脑袋,觉得自己真是个机灵鬼。
特莎听了大喜过望,转头看穆夏,银骑士面无表情,但也没再提反对意见。
穆夏径直翻身上马,白马发出清脆的嘶鸣,沙金色的鬃毛如丝绸闪亮。特莎百般不舍看着他,就彷佛目送亲生儿子上战场。
少年的声音居高临下:“近日有比武大会举办,港口本就是龙蛇杂处之地,现在每到夜晚附近都不太平静。不过请放心,圆盾堡会加强圣城的戒备,定不会让宵小之辈窥视圣城,还请女士们都安心歇息吧。”
宵小之辈啊……莳萝听出这只记仇小狼是准备去找雅南报仇了。
她下意识抬头,夜风刮面,兜帽被掀开,但面前空无一人,只能听到马蹄由近而远离开的翩踏声,穆夏已经架马离开了。
幽蓝的暮霭漫过头顶,地平线只剩下最后几缕黯淡的血色。塔楼尖锐的轮廓啮咬着半轮残阳,那些栉比鳞次的洞眼窗口已经亮起烛火,彷佛一双双藏在黑夜中窥视的双眼。
骑士的踪迹已经被夜色抹去,莳萝转身和特莎进入圣女院。大概是心头萦绕太多事情,月女巫觉得有些冷,理了理斗篷,本能下意识回头望了一眼。
有一瞬间,少女躲在红色兜帽下,似乎看到了外头一双绿荧荧的眼瞳──穆夏的眼眸,狼的眼神正在暗处幽幽打量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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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派一点去圣女院守着,如若莳萝女士有其他动作或和外人接触,立刻告诉我。”
少年低声吩咐,暗处有影子闪动。在黑夜的包庇下,黑色的狼群恣意侵夺着白日属于人类的地盘。
“大人。”
加利文穿着一身银甲轻装,默默出现在他身侧:“那的确是帝国女王没错。她在蓝星圣堂会面一些病患时,不慎被装饰玫瑰的瓷瓶滑破手掌,血的气味不会骗人,那是活生生的人,也与女王的气息吻合。”
穆夏听了不禁冷笑:“我的鼻子也不会骗人,那盔甲里面装的是一只腐败发臭的吸血虫,就在我面前耀武扬威呢。先前让断臂林和荆林的狼群盯着女王冢,他们眼睛是瞎了吗?那个何赛林是凭空变出来的?”
但再多的怨愤也无济于事,原先看不上眼的虫子现在藏在阳光都照不进的玫瑰花丛下,一旦动手就要有被荆棘扎得两败俱伤的觉悟,必须一鼓作气斩草除根。
他不耐地调转马头,催促加利文换个安全的地方交谈:“也是我疏忽了,低估了那些吸血虫的脑子。女王年老衰败,早就不甘心蛰伏下去,如今冒着风险在圣城眼皮下以活人之躯包庇那些死眷。不过的确,一个人不老不死算什么?若是拥有一整个不死的军队,她想什么时候踏平圣城都可以。”
本以为囊中之物的地盘被厌恶的虫子侵入,狼王的眼睛在黑暗中亮得像幽幽鬼火,任谁看到都能知道这位尊贵高洁的圣堂骑士根本不是人类。
焦躁的杀意烧得他坐立难安,坐下的马儿发出害怕的低鸣,它满心想回去那个亲和可爱的月女巫身边。骑士也懒得在摆样子,甩开缰绳,自己跳下了马。他闭着眼睛走都比这头畜生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