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了二十年的太子妃回来了

第13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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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准的疑心病很重,比起二十年前还要重。

男人果然是她和儿子见面最大的障碍。

薛檀虽然有些不高兴,但这种不高兴也很快消散了。

他实在是个很好哄的孩子,只要把其中曲折跟他掰扯清楚,他也能够接受,还说会常来看她。

所以姜肆很快就收拾包袱进了未央宫。

梁安把她安排在了殿内,开始的时候还问了她认不认字,姜肆猜他是不是想让自己去做伺候墨水的宫人,她立马拒绝了。

开玩笑,楚晴一个乡野出身的女孩,怎么可能认字。

然后就被分去了茶水房。

实际上她才进未央宫的时候就发现了,未央宫一个女宫人都没有,别说红袖添香的事情了,连茶房里沏茶的都是小舍人——她一个女人能进未央宫,简直就像是猴子群里混进一只兔子。

明里暗里窥视探访的人简直层出不穷。

但薛准好像忘了她这个人一样,从来不见她,而梁安呢?他大约也是看出来了楚晴样貌和姜肆有三分相像,所以一直不曾让姜肆到未央宫殿里去,只让她老老实实地呆在茶房,连内殿的门都不会让她进。

姜肆乐得自在。

虽然进了未央宫和儿子面对面的时间变少了,可也不是完全见不到的,有时候薛檀下了朝就会跟着薛准进未央宫,每每那个时候她总能和他说上两句话。

剩下时间她都窝在茶房里,秉持着老老实实才能善终的信念泡茶。

不过几天的功夫,那些窥视的人都散光了,实在是双方都没有表现出任何的不同,一个看着愚笨老实,另一个心里毫不在意,看着没什么劲头。

唯有姜肆偶尔能察觉到那种暗中的观察,她觉得是薛准疑心病还没有消失,把她弄进未央宫,一是为了让她远离薛檀,二就是完全不信任她。

甚至姜肆还有一种诡异的想法:她这张脸放在这里,模样那样像,是不是薛准以后完全不会让她嫁人?虽说姜肆自己也完全没想到嫁人这个事情吧,可他这个态度就忍不住地让人容易多想。

想他是不是觉得样子太相似,她嫁人以后是在给他戴帽子……

姜肆被自己这个想法恶寒了一下,手一抖,不小心往茶瓯里多放了一撮叶子,原先浅淡的茶水瞬间散发出浓烈的茶汤香味。

她立马想要重新泡。

薛准喝茶,但从不喝酽茶,用他的话来说就是酽茶不过午,夜里无酣眠。

浓茶喝多了睡不着觉,太过闹腾。先皇却喜欢熬得酽酽的茶,前朝时候他们这些皇子坐冷板凳,就靠着茶房泡的一杯浓茶醒神添暖,薛准不爱喝,却难免口渴,所以常常在宫里呆上半天,回来以后整个人就蔫蔫的。

晌午时分人打蔫儿,夜里却爱闹人,连带着姜肆也不待见酽茶。

可她正想重新泡,梁安就进来了,说安平郡王来了,又催着小舍人们上茶。

那浓的过分的茶立马就被端走了,姜肆拦都来不及。

梁安轻手轻脚把茶端上去,然后就开始当影子。

安平郡王是恒亲王的儿子,今年二十出头,比薛檀大两岁,恒亲王生得大腹便便,安平郡王却很清俊,甚至有种唇红齿白的貌美。

他坐下第一时间就是喝了一口茶,然后眉头忍不住地皱了起来,没说话,却把茶碗放下了。

薛准从公文里抬起头,看他一眼:“又来混茶?”

安平郡王坐直了身体,下意识露齿笑:“可不,我爹那个人您也知道,和先皇一个口味。”

梁安眼皮子一跳,觉得安平郡王实在有些天真过了头。

陛下不受先皇喜欢,连提起都觉得晦气,虽说恒亲王和陛下关系尚可,那您这大喇喇地提起恒亲王肖父,那不是扎人肺管子呢么!

可安平郡王完全看不出有什么忌讳的,还说:“不过我不爱喝那口,味儿太重,您也知道,府里我爹当家做主,下头的人都跟着爱浓茶呢,喝来喝去还是您这里的茶好喝。”

薛准没有想象中那么生气,甚至笑了一声。

安平郡王又说:“不过今天您这儿的茶不对胃口了,太浓了。”

薛准疑惑地“哦?”了一声,端起手边的茶盏尝了一口。

上好的信阳毛尖本来味道就浓烈一些,所以他茶房里的茶都会泡过三四遍才端上来,今天这一口喝下去,倒像是第一泡似的,透着艰涩。

他迟疑了一会儿,才想起茶房里换了人,当着安平郡王的面却没说什么,只吩咐人再重新上茶。

再端上来的,就是他熟悉的茶味了。

可他还惦记着上一杯。

自从他当了皇帝,成了这天底下最尊贵的人以后,宫里伺候的人就愈发体贴起来了。

以前在宫里步步维艰,连吃什么喝什么都身不由己,每次进宫喝的那一盏浓茶尤其让他能够意识到其中的差距,而等他登基之后,别说普通浓茶,就算是南蛮那一代上供的古树茶,宫里头的人都能想办法给它泡得既淡又不失清香。

所以此时此刻,他喝到这杯浓茶,心里并非生气和觉得被冒犯,而是怀念。

怀念的并不是从前自己经历了多少苦难,也不是别人的冷待欺辱,而是那些凄风冷雨里,带给他温暖的人。

他和姜肆的相遇其实也很俗套,被冷落不受宠的皇子因为父皇碍于情面所以不得不在宫宴上露面,因为不受宠,所以位置偏僻,连衣裳都是新赶制出来的,那些宫人们只知道他是个十七岁的皇子,却不知道他常在暴室,身材比起正常十七岁的孩子太过消瘦,所以那衣裳甚至有些不合身。

在他跟着趾高气昂的舍人们前往宴客的地方时,他碰到了姜肆。

那是宫里永巷的其中一支小巷,他穿着不合身的、肥厚臃肿的棉袍遇见了打扮得精致漂亮的姜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