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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长史,也就是体态肥胖的这位,看着年纪不算大,顶多不过三十来岁,据说还是某年科举的探花郎,不过眼前这副胖到变形的样子,可丝毫瞧不出当年的风采。
一直没有说话的王司马,一身绯色官服,温文尔雅,年过四十,面容却依旧俊朗。岁月仿佛偏爱好看的人,停留在寻常人脸上是皱纹,于俊美的人来说便是韵味。
王司马出身山东士族,虽说已是“旧时王谢”,但依旧是高门大族。传说王氏儿郎都生的极好,聚集一堂便似琳琅满目,崔凝一见这王司马,便觉得传言不虚。
崔凝请二人落座,便问起程刺史,“程大人今日不在府衙,可是有什么要事?”
吕长史与王司马暗暗对视一眼,没有立刻答话。对话停顿到气氛略显出几分尴尬,吕长史才笑道,“大人一直事务繁重。”
是说程玉京不在衙门是常态?崔凝为官不久,可也不是真的听不懂这话里暗藏的意思。
吕长史分明是在暗搓搓在程刺史背后扎刀子!审核案件只是监察使的职责之一,除此之外还要纠察官员过失,倘若地方官在任上犯了什么错被监察司的人查实上报,若证据确凿,轻则影响政绩考评,重则可是要罢官免职!
崔凝想起魏潜说起这苏州官场的弯弯绕绕,身体微微侧向他,轻声问道,“吕大人的意思是,程刺史一直不在官衙?”
满屋倏然一静。
吕长史心头一跳,旋即笑道,“崔大人误会了,大人兢兢业业,就算不在官衙也是去忙州中大事。”
“哦。”崔凝松了口气似的,“方才想岔了,真是吓了我一跳,若是程刺史尸位素餐可怎么好!吕大人这样说,我便放心了,想必程刺史是位护国爱民的好官。”
吕长史闻言悚然一惊,才发现自己掉坑里去了。他看着小女孩为官有些稀奇,本意只是委婉的上个眼药,顺便逗逗她,她能听懂就听懂,就不懂就这样略过去,谁知她听是听懂了,竟然直截了当的就问出来了!不仅问出来,还坑了他一把!
程刺史被杨别驾排挤,最后直接撒手不管大小事务,政事怠惰,说是尸位素餐也没有什么错,可他哪敢真的明面上得罪程刺史!方才他的意图被挑穿,情急之下随口夸了两句,听着像给人遮掩似的,万一崔凝到时候真查出杨别驾整日呆在自己园子里饮酒作乐,他这个说瞎话的人岂不是要被牵连?!
“都快入冬了,吕大人怎么还流汗了?”崔凝盯着他的额头,慢悠悠的问道。
“呵呵。”吕长史掏出帕子擦拭,“我胖了些,总爱出汗,见笑了。”
“我略懂养生之道,大人这症状莫不是体虚火旺?平日里可不要只顾操劳政务,得注意身体才行啊!身体好了才能为圣上多效力。”崔凝弯着眼睛问道,“您说是吧?”
吕长史点头,“是,是。”
这一番对话,倒是让其他人不敢再轻视她了。
吕长史平时做事不说滴水不漏,也从不会轻易漏话柄,今日如此轻易的被人绕进去还不是因为太轻视对方?
“既然程刺史暂时没空,那就请诸位助我破案吧!”崔凝起身施了一礼。
那几个官职低的连忙起身回礼,纷纷说道,“大人言重。”
崔凝只是看出吕长史存心戏弄,才存心叫他不舒服,也没有真打算把人得罪死了,便不再继续话题,转而让彭佑手下几位副手开始回禀目前查到的线索。
本来众人都是头一回遇见年纪这么小的巡察使,总觉着像陪个孩子做耍一样,心里难免不把对方放在眼里,也摸不准应该以什么样的态度应对,但见吕长史吃瘪,都赶紧收起无所谓的态度,严肃以待。
彭佑手下一位姓陈名则运的佐事起了头,“杨别驾于前夜寅时前后在从府衙返回家中时遭遇刺杀,经仵作验证,凶器是一把长约一尺的短刀,我们在现场没有发现凶器,而一直跟随他的小厮失踪。刚开始彭大人怀疑是有人买通小厮行凶,我们便立刻全城搜捕,直到一个半时辰之前才在护城河里发现小厮尸体。小厮浑身上下没有致命伤口,仵作初步验证死因是溺水。”
他顿了下,继续道,“方才彭大人说,您认为是有人故意引杨别驾半夜回府,方便凶手于中途刺杀。”
“不错,详细情形,想必彭司法也与你们说过了?”崔凝问。
“是。”陈则运从把誊写好的详情递给递过去。
崔凝细细看了一遍,转手给了吕长史,“两位大人也看看吧。”
吕长史早已摆正态度,接过来认认真真看了一遍又传给王司马。
文字比陈则运所说更细致,包括谁在前夜见过程刺史,他又何时离开府衙,尸体何时由谁发现,时间地点均十分详细。以及,还有一些是彭佑猜测有可能是凶手的人。
程刺史的名字赫然在最上头,吕、王二人也只当没看见,谁也没有特地指出。
待二人都看完,崔凝道,“看完详情,我有一些新的想法。”
眼见众人都一副洗耳恭听状,她继续道,“我见详情中记,杨别驾的坐骑是在距离死亡地点一里以外找到。我尝闻马匹极为警觉,易惊走,还有些特别训过的马会识路,若是放开它,不久它则独自返回马厩,不知道是真是假?杨别驾的坐骑不是普通的马吧?”
崔凝还没有见过杨檩的马,但爱骑马的人自然会挑剔坐骑,以他的身份地位,不太可能随随便便买匹品质低劣的马。
陈则运顿时明白她的意思,立即道,“是。杨别驾的有两匹马,一名飓风一名卷云,飓风性烈擅疾驰,卷云性子温和,会听令,会识路。案发当夜,杨别驾骑的正是卷云。大人的意思是,有人特地把马牵走?”
那就是熟人作案。
“有这种可能。你们勘察过死亡地点,确定那个巷子是第一案发现场?”
“确定。当夜的雨并不是很大,会冲刷一些血迹,但杨别驾被划开咽喉和颈部血脉,会喷洒出大量鲜血,若在别处死亡之后被转移,不仅会沿途留下痕迹,也不可能在抛尸地点再次形成大量喷溅状的血迹。”
崔凝点头,又问,“那如果是有人在别处用药迷晕他,然后带到此处动手呢?”
众人神色微凛——确实极有这种可能!
“是了!”陈则运目光发亮,“卷云这匹马有几个特点,一是认生,若是生人去牵,它绝不会跟着走;二是不乱跑,如若松开缰绳,它会停留在原地等候。一开始我们猜测它是被小厮牵走,或者是自己走远,毕竟没有人知道它会原地呆多久。”
“有人听见惊马的声音吗?若是有人直接于马上击杀杨别驾,卷云不会惊走?”崔凝记得马匹受惊之后是很疯的,声音绝对不小。
有时候,动物对危险的警觉程度远胜于人。
“附近的居民都不曾听到过什么。”陈则运见她皱眉,便继续解释道,“衙门附近民宅本就少,有也是深宅大院,半夜在宅院里也不一定能听见动静。”
卷云(2)
“那各府门房总不可能都睡得如此沉吧?既然杨别驾骑马路过,马蹄声总会有的,若是当时他骑在马上,凶手突然冲上来抹了他的脖子,马匹必定会受惊,怎么可能悄无声息?再者,就算凶手武功极高,形如鬼魅,卷云根本没有察觉到有人接近,主人便被人抹了脖子,那马上定然会有血迹。”
崔凝看向陈则运,目光询问。
他道,“马上并无血迹。”
马的鬃毛比石板容要易留住血迹,更何况那夜雨势并不大,如果当时杨别驾在马上,甚至是站在附近,马身上都不可能干干净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