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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幸这些摊商虽然互相敌视,但本质上还是商人,懂得利用衝突来为自己的产品做宣传。
双方很快达成了共识,没有直接大打出手,而是选择用竞赛的方法来证明自己的产品更优秀。
一旁几个杂货店的店主倒是因此而发财,只要是能吃的东西通通被一扫而空。
真可惜啊,城内的摊贩似乎没有专门在卖吃的,只有杂货店卖一些野果、生肉干。
要是能在这叫卖爆米花,应该会赚翻吧。
看着店主们心满意足的收下一堆亮晶晶的石头,这里的人们似乎还是以物易物、或者用那种石头作为对价交易的。
杂货店店主们在卖完零食后纷纷看热闹去了,铃兰也领着少年加入其中。
「说起来,为什么同为女娲族,武器层面却差异那么大?」
张世颖想起当时与龙翔一战时,女娲族大多使用些高科技武器,唯独铃兰用的是自己所熟知的刀剑枪戈。
真要说的话,那些武器跟龙翔军的武器才是同一种文明的吧。
「离青石城越远的女娲族聚落,与外族贸易越频繁。那些武器就是外族流传进来的,我的随身居也是。」
「不过也因为这些武器太过强大,变得没有人想去学习那些流传下来的仙术了。」
铃兰露出有些寂寥的笑容,看来他是铁桿的守旧派啊。
商贩们在两人谈话间已经决定了比赛项目,分别是击穿石墻、击倒木偶与狩猎三项。
武器部分则只限定能用中小型武器,以武器本身可以单手使用为前提。
因此热兵器的炮台、冷兵器的弩床这类大型武器禁止使用。
a、b两队必须在水缸里的水漏光前完成项目,否则就算输。
第一局是击穿青石城的石墙,双方穿好防具,a队手持流星锤、b队却两手空空的出场。
「搞甚么,你家穷的买不起武器了是嘛!」
「那傢伙输定了啦!」
a队的选手夏海,是个肌肉雄赳的高大女人,皮肤是罕见的棕褐色。
让人印象深刻的还是她的胸围,在撑爆了好几件链甲后好不容易有件合适的。
不过看到链甲的扣环努力相连却承受不住而变形的样子,张世颖都不自觉同情起来。
相比之下,b队的选手幽香并不壮硕,身形单薄的她看上去甚至还没有未成年的张世颖高。
身材实在是有点太过寒碜……所以还没开场就被人看不起。
「哼,小不点。你不弃权吗?要是不小心被我的流星锤扫到就倒楣啰。」
还好基于展示武器性能的考量,商贩们并没有要双方持械厮杀,甚至严格禁止双方相互攻击。
否则单单是这数倍的身高差,根本就是妥妥的虐童现场。
幽香只是冷笑,没有理会肌肉女夏海的挑衅。
夏海自讨没趣,耸了耸肩也就定位。
随着裁判一声令下,夏海立刻扬起流星锤转了起来。
罡风以她为中心烈烈席捲全场,一时间飞沙走石遮蔽了观众们的视线。
张世颖一手按住盖头以防它被吹跑,却突然听到一阵轰雷般的炸响。
「快看!」
观众里有人发出大吼,张世颖的视线也循线望去。
几丈外的青石城墙此时硝烟瀰漫,火药味随着狂风沁入鼻腔。
「第一局,获胜的是b队的幽香!」
「甚么!」
夏海发出惊怒的咆哮,也顾不上自己挥舞的流星锤了,她随手将武器砸向地面,地面登时承受不住巨力而龟裂。
「老娘都还没热身完,怎么可能呢!」
「不,已经结束了。」
裁判用手指了指石墙,硝烟此时已被流星锤砸下的余波吹散。
遗留在大家眼前的,就只有散落一地的青石,原本的墙体已经不復存在。
「她做了甚么?」
虽然得益于盖头的关係,张世颖并没有受砂石影响,但隔块布他也没看清幽香究竟做了甚么。
铃兰则是脸色一凛,随后开口:
「她从胸甲里拿出了几颗球投掷出去,球碰到墙体的时候大爆炸了。」
原来如此,是手榴弹啊。
「各位,即便是如此矮小的人,破坏力依旧恐怖如斯,因为武器是平等的。」
外地商贩中有一人此刻恰到好处的为己方的首战告捷作出结语。
「真让人意外,看来b队不是省油的灯啊。」
他们刻意选择身材矮小的幽香出战,透过手榴弹的强大杀伤力与使用者体格孱弱的形象二者强烈的反差,烘托出他们商品「强大」的第一印象。
而在观众们震惊于商品的性能,脑袋还不能消化、反应的时候,他们又追加了对自己有利的总结陈词。
人类的大脑其实没那么聪明,在接收到超乎想像的资讯、试图理解现况的时候,往往会出现一小段空白。
如果此时有个既定的结论,能让大脑不用自己思考就能理解现况的话,大脑多半会省事又偷懒的接受它,甚至会将这结论误以为是自己总结出来的而铭记。
即便想要抵抗这样的思考惯性,还是会多少受到影响,从而产生盲区。
这一点就连张世颖都不例外,要不是透过铃兰理解到那是手榴弹的杰作,他说不定也会大脑当机。
正是因为理解这一切,张世颖才对眼前这些商贩感到钦佩。
甚至他们的结语中带有「弱者唯有透过强力武器才能与强者平起平坐」的思想,对于新败于龙翔的女娲族而言简直切中要害。
先创造出难以抹灭的印象,再抓住机会将行销深植于潜在顾客心中,最后还煽动顾客们的不甘心与復仇慾。
他们已经成功让艳红等一众女娲族对商品留下了最深刻的印象。
毫不夸张地说,这甚至已经达成他们了目的,即使最后输了比赛也不亏了!
真是一批优秀的商人啊,虽然铃兰是守旧派的,但张世颖都想倒戈去现代派了。
『不知道他们会不会包养我?』
张世颖心中如是想道,但很快的他意识到自己的思考盲区。
『选边站?小孩子才做选择呢,我全都要!』
他当初可是为了收服整个艳红族而来的,可不能只满足于收服铃兰呢。
有朝一日不只艳红族,连这些外地的女娲族商贩他也要通通收入麾下,守旧派跟现代派都不争不抢。
不过话说张世颖明明真的是个14岁的小屁孩,说这句话真的好吗……?
「你这笑容真是有够噁心的。」
察觉到张世颖对现代派露出诡异的笑容,因为首战失利而气闷的守旧派急先锋铃兰气不打一处来。
「我从现在开始渐渐觉得艳红颇有前途,收服艳红也许不失一个明智之举呢。」
「这甚么让人不爽的口吻……不过,你终于也知道艳红有多棒了吧!」
张世颖一副统治者的姿态虽然让铃兰不悦,但对艳红的褒奖她还是买单的。
不过或许两人对「艳红」的定义并不相同呢。
铃兰口中的艳红是指「建立艳红这个部族的女娲族」,而张世颖多半是认为「住在艳红这个部族领地(青石城)的女娲族」值得收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