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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芸琅微微低着头,声音如常地回答:“去山海关。”
“……”众人石化,不知该赞同还是该反对。
长戟伸手戳了一下长戈的后背,低声问:“你不阻止?”
长戈头也不回地说:“我阻止得了吗?而且我觉得这主意不错。”
至少他家少爷见到这位,肯定高兴地能跳三尺高,反正两人即将成亲,见一面怎么了?
“好了,都去吃点东西,吃完早点休息,明日先去请郎中,给他们二人治伤后再启程。”
“可要带上他们俩?”这个时节,带两个伤患上路绝对不是明智的做法。
邵芸琅摇头:“不带,让他们在驿馆养伤,伤好后一同回京城。”
邵芸琅正准备上楼,突然回头问道:“何三成亲了吗?”
何一困惑地摇头,邵芸琅笑着说:“那正好,我做主将银铃嫁给他,你问问他愿不愿意,如果愿意,这一路就好好照顾银铃,如果不愿,我留个婢女下来照顾银铃。”
何三没想到还有这等好事落在他头上,满心愿意,这一路,他和银铃接触也多,说心里没想法是假的。
邵芸琅也亲自问了银铃的意见,当然,她不觉得银铃会不同意。
何三年轻,长相不差,为人机灵能干,以后肯定也是一名小将,这是她脱胎换骨的好机会。
“同意你就点个头,
我便开了婚书让你们带回去,若不同意也无妨。”
银铃忙点头,“多谢主子大恩,奴婢愿意的,只是……只是怕他嫌弃奴婢的出身。”
“你放心,按照惯例,你嫁出去了就不再是奴婢,会恢复了你自由身。”
银铃心中虽有一些些的不情愿,可是她知道,这是她最好的选择,如果不是这次受伤,她或许连这样的选择都没有。
她心中所想的那个人,就算做妾也不够格的。
锦州城
第二天,邵芸琅安顿好银铃和何三,带着其余人继续往北去。
她放弃了马车,选择了骑马,这样一来速度快了许多,十天之内一定能赶到山海关。
路上,大家自觉放慢了速度,将邵芸琅的马护在最中央,就这样,还担心她冻坏了。
邵芸琅马术很好,只是越往北越冷,在马上坐久了,手和脚都是僵硬的。
不过五天时间,夜里躺下的时候,手脚全都奇痒无比。
“这是长冻疮了,夫人要不咱们还是换马车吧?”
“不用,马上就到了,我们有带冻疮膏,先用这就是,北地比这里还寒冷,我总要习惯的。”
长戈等人对她肃然起敬,不是所有高门贵女都愿意到边关来吃苦的。
那里不仅常有战争,吃的用的远不如京城,就连气候也不如京城,冬日里冷起来,能将人的手脚冻坏。
“看这样子,雪要停了,还好风雪不算大,否则大雪封路,咱们就只能等着了。”
这天夜里,他们没有遇到合适借宿的地方,越往北,人烟越少,小村子里的人不欢迎外人,他们有时候只能花钱买到食物。
邵芸琅一路见到各种萧条的景象,与姑苏的富饶形成鲜明对比。
或许这就是杨钺前世放不下的原因,见多了民间疾苦,人的心总是会变软的。
光秃秃的树林挡不了寒风,他们只好找到一处背风的小山坡,勉强将火堆烧起来。
邵芸琅在驿馆时用被子缝了一个袋子,
夜里睡觉只要钻进去就暖和了。
长戈他们会用油布搭个简易的小帐篷,为邵芸琅遮风挡雪。
火堆烧得旺,众人围着火堆取暖。
远处有狼嚎声传来,何一迅速在营地周边洒上药粉,又挖了一条深沟。
“这些畜生,饿极了可难对付了,不咬下谁一块肉来都不肯走。”
“还好我事先准备了弓箭,对付狼群还是远攻方便,敢过来,小爷只好剥了它们的狼皮!”
“哈哈,长戈长这么大还没杀过狼吧?这次的机会就让给你,在北方,只有杀过狼的男人才算成年。”
长戈笑骂道:“放屁!当我不知道你忽悠我,哪里来规矩?”
后半夜,狼群闻着味寻过来了,看到火光怯怯地退后几步,却又不舍得离开。
邵芸琅也起来了,问了他们狼群的数量,思索着说:“狼群习性如何?”
“它们成群结队地捕猎,咱们这支队伍目标大,它们不会轻易放弃的,除非被打怕了。”
“为了一口吃的,它们是会拼命的。”
“这个时节的狼常常袭击村民,北方各村子入了冬都要多重防备这些猛兽,这附近有山林,看来是正好遇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