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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鹤知僵在原地,似乎有点不知所措:“……”
还好,民警又获得了一条新的线索。
一大早送检的血手印dna检测出结果了——那并不是孙远丰的血!
那血甚至都不是人血,而是猪血。
恰好,溪口村里做养猪、屠宰的,只有一户人家,正是与林鹤知相熟的王妈。
有疾
地方派出所和市局的干事效率没法比, 事事皆要上报,上报完又要开会讨论,林鹤知没兴趣和他们一起浪费时间。
“王妈山猪肉”的养殖场就在西口村里,林鹤知按地图, 找到了村口的肉铺, 一看到那黑底黄字的标记, 他就想起自己还欠着的梅干菜扣肉。
肉铺门口悬吊着几条猪腿与猪排,玻璃门内站着一名满脸横肉的大汉,身上套了一件血迹斑斑的工作服, 正拿着大刀在劈排骨。
林鹤知推门问道:“你好,请问这里有没有猪血卖?”
汉子重重地把刀往砧板上一插, 从身后的冰柜里拿出两盒猪血:“就只剩两盒了, 一块儿拿走吧。”
林鹤知看了一眼,就发现市场上卖的猪血都是处理过的,一盒盒与豆腐没什么两样。显然,那个按手印的人,需要液态的猪血。
他又问:“新鲜的猪血有吗?”
大汉一愣:“你要生血?”
“小伙子不懂吧,我们这血都是新鲜的, ”他自顾自拿出一个袋子, 眼看着就要给人包起来, “你看我们也就只剩下两盒了,一块拿走给你便宜点?”
“所以你们不卖生血?”林鹤知追问, “我想打听一下,最近这两天,有没有人来买过生血?液体的那种?”
大汉见他不是客户, 态度顿时冷淡下来,抄起劈骨刀干起了活:“生血只有杀猪的时候有, 很快就会凝固起来的呀,没人买这个的。”
大刀又开始“当当”地砸在砧板上,与此同时,店铺后面的院子里突然传来动物痛苦的嘶吼。林鹤知心中一动,指了指后面的院子,又问:“现在是不是在杀猪?我能不能进去看看?”
“你到底什么人呐?”大汉态度不好,粗声粗气的,“看着面生,不是村里人吧?你打听这个做什么?”
“呃……我来帮警察调查个事。”林鹤知突然间有点怀念段夏那张无往不利的警察证件。
“警察?”大汉顿时警惕起来,随后恶声恶气地哼了一声,“这儿派出所的人我都认识,你就别‘帮’了,有本事你让他们自己来,我保证放你们进去。”
林鹤知:“……”
书上说,越是村里,越是人情社会。
攀关系会比讲道理更管用。
陈院长就老骂他不会做人,不懂人情世故。
于是,林鹤知眼珠子一转:“我认识你们老板娘王妈,她还要给我介绍对象呢。”
大汉见鬼似的瞪了他一眼,动作飞快地把一排斩碎的排骨丢进塑料盒里:“什么王妈?哪来的老板娘王妈?”
林鹤知:“啊?在青岗县农贸市场卖肉的……?”
大汉嗤笑一声:“那女的姓李,外地来打工的,我们这里没人姓王。”
林鹤知:“……”
小丑竟是我自己。
林鹤知从肉铺里出来,心情颇为复杂。
一方面,他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凶神恶煞的男人不允许他进后院看看。难道小小一个屠宰场,还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卫生不达标?屠杀过程太残忍?
另一方面,林鹤知也意识到,液态鲜猪血获取不易,如果真的没有人买过,可能是哪户人家自己杀了猪,或者说是杀猪铺里的内部人员?
林鹤知就这样在路上走着,额角却突然被一个小纸团砸中,那纸团弹开,又掉到地上滚了出去。林鹤知注意到,那纸团上沾着血迹。他低头把纸团捡起打开,却发现白色的草稿纸上,赫然是一个——
血色六指指印!
林鹤知呼吸一滞,顺着纸团掉落的方向抬头看去,只见不远处,二楼有一扇开着的窗户,而窗户后站着一个男人。
他的目光与林鹤知在空中相遇,他伸手按在了窗户上,做了一个“按掌印”的动作。
林鹤知很快找到了这幢楼的入口,那是街角一座破旧的三层建筑,大门口挂着一块被泥水溅脏了的招牌,上面红底黄字地写着“早餐烧烤住宿”几个字。
林鹤知走进去,发现破旧的前台都没有人,他便快步上了楼,取下口袋钥匙串上的多功能军刀,握进掌心。
二层总共左右两排,六间客房。根据那个窗户的朝向与位置,不难确定男人就在202。林鹤知拿军刀的一端敲了敲门,很快,门开了一条缝,一股难掩的尸臭扑面而来。
对方见到是林鹤知,取下了保险链。
天气已经挺凉了,男人只穿了一件薄薄的长袖,虽然个子不高,但肌肉饱满非常饱满。他剃着极短的板寸,皮肤是深麦色的,如果不是眼底布满血丝,胡子拉碴,原本应该是个挺精神的小伙子。
房间潮湿、破旧且无通风,孙远丰的尸体正躺在唯一一张小床上。
林鹤知一进来,男人就递过一张退伍军人证,上面的姓名是“刘小流”,籍贯倒是外省来的。
“我不是坏人,”刘小流看着林鹤知,仿佛看着什么救星,“我上午一直在现场偷偷观察,我看到你了,你和警察不是一路的。”
林鹤知沉默地瞪着他:“你为什么要偷走尸体?又为什么躲警察?”
“警察说他是自杀的,他父母想把尸体火化——小远不是自杀的,我知道他不是自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