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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惊蛰透过镜子望着段从鼻梁高挺的侧脸,知道他问的是伤口,这没什么好隐瞒的,点头“嗯”一声
“言树苗额头上也是?”
段从又想起言树苗站在那所小破学校门口,满身是土,孤零零的模样。
言惊蛰对于自己的伤口无所谓,他早就习惯了。但提起言树苗,他的神色飞快地晦暗起来。
“不是,”他告诉段从,“老师说在学校跟别的小朋友闹着玩,磕着了。”
言树苗的性格别说言惊蛰了,段从都清楚,只有挨欺负的份儿,几乎不可能主动跟人闹别扭。
这一点随铁了言惊蛰。
段从没再说话。
又抽了口烟,他将烟头捻灭下楼,不咸不淡地开口:“跟我回去,这边的学校不行。”
刚上大学时有一段时间, 言惊蛰喜欢上了有关心理学的东西。
中学的六年住校生涯,并没能为他的大学交际打开基础。避让集体的习惯被刻在了骨子里,他内向温和、喜欢独处的性格,让他能与室友们和平相处的同时, 也不可避免地与大家产生了距离。
虽然有段从带着, 可两人毕竟不在同一个专业, 不在一起的课余时间, 言惊蛰除了去打工兼职, 图书馆就是他最爱呆的地方。
他记得有天下午, 他看了一本有关性格的书,书里用词深奥又专业,有些术语光是解释他都看得一知半解,却莫名想了许多他和段从的事。
如果一个人性格的形成,先天与后天各占百分之五十的比例, 当时的言惊蛰觉得,先天所提供的影响或许更大。
因为他想到了小时候给他扔袜子球和手机的段从——即便将他与段从的家庭条件互换,言惊蛰也不认为自己能做出同样的事。
有些人的光芒就是骨子里的, 如同他的自卑, 影响着成长过程中的每一道关卡。
“你会烦我吗?”那天晚上一起吃饭时,言惊蛰突然问。
“谁烦你了?”段从的第一反应都没把这问题往自己身上代, “宿舍有人欺负你?”
“没。”言惊蛰换了个问法, “那你以后会不会喜欢上别人?”
段从其实有些想笑, 但看言惊蛰一副迟疑又认真的模样, 他只好憋住笑反问:“为什么这么想?”
言惊蛰摇摇头:“不知道,突然想到了。”
当时的言惊蛰撒了谎。
他比谁都明白“人以群分”的道理, 他知道相似的人们才会互相吸引,没有人会不喜欢发光的人。
段从太好了, 好到他在情感方面发育迟缓的大脑,终于开始思考,自己究竟有什么值得段从喜欢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