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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乐时渝双手撑在身后的冲浪板,拖着懒洋洋的语调说,“我看见他的反应不比你好多少。”
“他那么漂亮,就好像天生就应该站在所有人目光汇集的地方。他走到哪儿,哪里应该是焦点。”乐时渝理所当然地说,“他天生就为聚光灯而生。谁不看他,好像就不应该存在在世上。爱他才是正常和理所应当的,不爱他反而是要疯了和罪过。”
这就是江挽的人格魅力。
“没有人会拒绝这样的挽挽。”
所以乐时渝在节目中看见江挽的第一眼就喜欢和他贴贴。
江挽对所有人的态度好像都一样,他脸上虽然有表情,表情的细枝末节间却能轻易观察出他的冷漠。
但江挽对他的态度却不一样。
乐时渝还记得江挽对他说的第一句话时的表情——
“乐老师。”江挽对他露出浅浅的微笑,弯着漂亮的眼睛,说:“我以前听过你唱歌。很好听。”
乐时渝出道前在酒吧驻唱,被星探挖到现在的这个公司后学了唱跳,和后来苦练熬出来的六边形战士比起来,他刚出道的时候唱歌确实比跳舞好。
那个时候乐时渝在娱乐圈内也是一个实打实的新人,爆红后就有不少人故意用这件事阴阳怪气他,也被全网黑过一段时间,因此这个片段还被他们俩的黑粉故意截出去引战骂过,两人双双被黑粉和对方的粉丝挖了赛博祖坟。
但乐时渝知道江挽就只是单纯觉得他唱歌好听,没有别的意思。
录完节目后,乐时渝就和他加上了微信,然后成了最好的朋友。他俩真心交了朋友,两方粉丝还时不时把这件事翻出来当做玩笑。
克里斯平怪异地看了乐时渝一眼,很快点头:“就是这种感觉。你说的没错。”
那边海里的江挽和丹尼斯很快分开,没有如乐时渝期盼那样亲上。
他们很快结伴往沙滩边走。
“吃晚饭吧。”克里斯平已经没有上午那么针对丹尼斯,“我好饿。”
他们萍水相逢的四个人一整天都待在一起,中午也只是随便吃了点,现在都饥肠辘辘。
江挽始终没脱下他的衬衫,现在湿透了,紧紧贴在身上,透出一点肉色,引得不少人侧目。丹尼斯去了沙滩椅那边取了干燥的浴巾,绅士地裹在他肩上,遮住了那点肉色。
丹尼斯是美国人,有美国人的热情和大胆,爱情的火在他身上烧得很快,但他的身上又奇异地结合了英国老派绅士的风度。
他成熟、稳重,时刻留意着江挽的状态,刚相处一天,就能发现他心情的变化,江挽说不愿意,他也没有纠缠,只是默默守着他。
江挽浓密眼睫被濡湿成一簇一簇,还挂着晶莹水珠,他眨了眨眼,在那颗水珠掉下来之前,丹尼斯伸手勾走了他眼睫上的水珠。
江挽眼睫轻颤,没有拒绝他的动作。
乐时渝看见不远处的海滩烧烤,说:“吃烧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