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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野和其他在工地上打工的没什么不同,黢黑,操着一口外地方言,与精装的城市人民格格不入。每天在布满粉尘的工地上干到七八点钟才能下班,临了了,嘴里狼吞虎咽地吃着从路边摊上买的一份炒河粉和两三个沾了水的馒头,坐在马路牙子上,直到吃饱为止。
所以浑身上下都粗糙得很,脱掉工地上用来防护的那些快烂的,就是大裤衩和背心。再加上大夏天中午有三十七八度,热得皮肤都要褪一层,更别提其他的人,保不齐内裤都被臭汗透湿了好几遍。所以卖河粉的只叫他坐远一点,别在她摊子前面晃悠,身上那味儿熏人。
这话听起来怪没面子,走些路过的闻见汗味儿还要斜着眼睛瞥他。但他顾不上,面子不如肚子要紧。光着膀子的单身男人几乎把整张脸埋进快要挤变形的纸碗里,恨不得把碗里的辣油舔干净。
正是享受晚餐的时候,有人伸手戳了戳他。
那手软绵绵的。
不像街边上问他要不要去廉价酒店睡一晚的女人的手,也不像打扫马路要他起开让个位置的大爷大妈的手,更像小孩儿的,没什么力气,摸到几秒钟后,觉得指头黏糊糊的,有些恶心,就把手收了回去。但女孩碰了之后见他没什么反应,以为是自己力气太轻了没能让他知道,于是再度伸手,轻触他。
周野被人搅扰了吃饭的兴致,很烦,心想,他又不是赖在马路上不走了,干嘛这样一遍又一遍的轰赶他。于是皱着眉摆了摆手臂,要那家伙起开点。
慕悦不肯走,她好不容易才找到周野,今天说什么也要赖上他。
“周野叔叔。”女孩儿大着胆子开口,又在闻到炒河粉的香味后没忍住咽了口口水,偷偷地往边上的路边摊看了两眼,幻想着也许他见自己可怜,会给自己买份晚饭。
女的?小孩儿?男人愣了愣,想了想自己这些年来的打炮经历,忍不住想,到底是哪个鸡婆这么没有职业道德留了他的种,可脑子没理智地往前奔了半分钟后才反应过来人家喊自己叔叔,不是爸爸。心安定了下,松开手中的纸碗,严肃着回头看她,问,“你谁呀你?在大马路上乱叫什么。”
慕悦被这一句吓住了,往后退了半步,抓着裙摆认真道,“我叫慕悦,是慕娇的女儿。”
慕娇。说到这个名字,周野有印象了,她是他这半年来固定打炮的女人,就住在两条街外,是个干了好多年的鸡婆,平时接不到客的时候就上他那儿去,给他友情半价,五十一晚包夜。但是那女的有顾客的时候根本想不起他,五十不过是捞回成本的,毕竟与其站在街头等着什么活儿都不干,不如从他身上赚点,他这样想。
“那你找你妈去,找我干嘛?”他们农民工是找鸡的大头,工地上没人不找的,有些没钱的喜欢几个人凑百玩双飞三飞。他纯属生理需求,从十六岁外出打工开始,到现在十七八年,找不到老婆也懒得找,每个月找鸡两三回,找到了带回屋打一晚上炮,差不多够对付……不是,这小孩儿找他干嘛。
他把手中的纸碗捏扁了,又把竹筷子折断,又问,“听不懂话?我问你找我干嘛来?”
慕悦揪着裙子,低头看着他,结结巴巴地回答,“我妈交不上欠他们的钱,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