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利八世] 国王要离婚

第87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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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丽道:“我在想,有没有可能趁着亨利八世的离婚案子,干脆将离婚的自由还给每个人呢?毕竟马丁·路德也在宣扬——婚姻并不是圣礼,为此亨利八世还撰文反驳他。这是常识——不可能每一桩婚姻都幸福,但是现在这里的人们一旦缔结婚姻,不管有多么糟糕,都无法再从这桩婚姻中解脱出来。想想看,如果可以自由离婚,安妮·博林就算不再被亨利八世喜爱,也可以侥幸逃脱吧?”

克伦威尔摇了摇头,道:“在目前人们的认知当中,婚姻就是神圣的、不可分离的。如果你想为大众争取离婚的权利,我们可以试着去做——但是你要清楚,这个时期,提出离婚的更多是男人,有离婚需求的更多的是男性。这也是历史上,英格兰的民众尤其是女性普遍支持阿拉贡的凯瑟琳的原因,因为如果亨利八世可以随便抛弃相伴二十多年的妻子,只因为她变老了、丧失了生育能力,那么上行下效,每个女人都是不安全的。你希望的离婚自由,她们中的绝大部分人并不需要,她们需要的是婚姻牢不可破,私生子不被承认。这就是历史进程,就算我们明明知道离婚自由的权利是好的,但是不符合历史的发展。”

玛丽·博林道:“解散修道院这是同样的道理吧!这个政策总体是好的,可是对于那些一直生活在修道院的僧侣和修女,他们根本没有做好准备过世俗生活。历史上的克伦威尔被人经常诟病也是这一点,他使太多人流离失所。”

克伦威尔耸耸肩:“那是因为上议院的贵族们都虎视眈眈地盯着天主教会的财富,克伦威尔根本无法将没收的教会财富全部用在教育、卫生、慈善、国防等国家事务上,不与那些贵族们均分,他的政策就会受阻,他只有拿出一部分贿赂这些贵族,才能巩固自己的地位。”

如果玛丽·博林成为王后,与自己分担政治上的压力,他就可以将从教会没收的财富,用来做真正的事业。

玛丽·博林有一瞬间特别气馁,所谓穿越者的金手指,到底是什么呢?

如果自己所做的,不能让她们眼时就获益,那做了还有什么意义?

“那至少我们可以在禁止家暴和财产分配上做做文章吧?”她不甘心地问。

在现阶段的法律中,丈夫对妻子动手是合法的。

因为夏娃听从了蛇的建议,吃了分别善恶之树的果子,也引诱亚当去吃。上帝在她堕落后,告诉她,“我必多多加增你怀胎的苦楚,你生产儿女必多受苦楚。你必恋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辖你。”

根据《圣经》,妻子应为丈夫管辖。

女人对男人是没有反抗之力的,除了顺从,还是顺从。她们结婚时所带来的全部财产都归丈夫掌管,丈夫无需跟妻子商量,就可以处分她继承的所有动产或租约[注]。就连亨利八世的姐姐,玛格丽特·都铎嫁给了第二任丈夫后,财产被他随意处置,她都没有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