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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当年在学校里谁不认识,你和孙默默当年在大学里的那些事情估计到现在还有人津津乐道呢!不过你肯定不认识他,毕竟你们不是一个系的。你记得大学快毕业那会儿么,那时候你让很多学弟学妹骑着自行车在操场围成一个心形,你和孙默默站在中间……当时骑自行车的学弟里面就有他呢,他都记得那件事,他说你就是所有男生心目中的偶像。”江琴心谈起从前的时候总是津津乐道,一方面似乎为了得意地炫耀她参与过曲歌那么多的曾经,一方面似乎为了告诉我曾经曲歌到底有多爱孙默默。
不过,或许是我多想了。他们大学毕业后这么多年重新聚在一起,动不动提起当年也十分正常。也许,是我太敏感了。
曲歌讪讪地笑了笑,颇有些意味地看了我一眼,然后说道:“我不记得了,都那么久的事儿。再说了,当时太年轻了,很多事情想得简单。”
“别介啊,那可是轰轰烈烈的曾经,是你这一辈子都无法抹去的回忆。不过话说回来,要不是那次孙默默因为你考上了军官而跟你闹分手,你也不会弄一场那么惊天动地的表白,更不会答应她不去部队了,现在更不会坐在这里了……所以说,造化弄人呐。”江琴心感慨道。
我在一旁默默地听着,脑海里不由自主地勾画出他们那一段风风火火的曾经,那是怎样的爱啊,为一个女人一次次放弃自己的前程一次次赴汤蹈火,为一个女人甘愿离开自己优越的家庭从一个小小的销售顾问做起……这么对比,我的曾经显得那样苍白,那样没有张力。
曲歌有些尴尬,他并不想提及从前,他笑道:“过去的事情就让它过去吧,还提那些干嘛。你看我这样的个性,在部队也未必能待很长,倒不如现在自己做生意。”
“你说得也是。你本来就是一块金光闪闪的金子,无论走到哪儿,都是发光的。”江琴心赞道。
“我哪儿有那么完美。”
“在我眼里,你可是我遇到的最完美的男人。”江琴心毫不吝啬自己的赞美。我猜想,当年被曲歌迷倒的女孩子中,她肯定深在其列。要不然不能隔了这许多年,她还是对他念念不忘。
我不由得低下了头沉浸在自己的心事里,听了曲歌那么光彩夺目的曾经,再想想自己。自己大学毕业以前根本就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姑娘,青春苍白一路窘迫,即使到了现在,也依然还处于混沌之中,并不出彩,并不优秀。
这样的我,能得到曲歌的一点点眷顾,也是十分有幸了吧?我不由得再次自卑起来。
曲歌却仿佛感受到了我的落寞一般,他把话题抛向了我:“胜男,今天你就别加班了,早点回家休息吧,最近辛苦你了。”
他似乎总能觉察到我的情绪。以前离他有些距离,感受不到这些淡淡的关怀。如今离得近了,越发地沉醉其中。
“没事,我晚上加一会儿班就回去了,您要是有事,就先回去吧。”我笑道。
“琴心,你今天开车过来吗?”曲歌问道。
“没有呢。这边的路太难开了,我懒得开车呢。”江琴心连忙说道,脸上也呈现出了希冀的目光。
“那好,那我送你回去吧。”曲歌说完,把桌上散落的文件都叠在一起收拾起来后,站起身来,和我道了别,和江琴心一起离开了办公室。
临走的时候,我看到了江琴心喜不自胜的眼神,再想想曲歌走时对我的淡淡态度,不由得有些失落。
不过我很快把自己的情绪投入到了工作当中,打算快点结束工作,然后可以早点回家好好休息一下。
曲歌走后,我坐到了他的办公椅上。因为顾永源从前对他原办公室的大肆破坏,所以他把办公室搬到了许维钧原来所在的办公室里。
他的办公椅是真皮的,宽带舒适,坐上去视野很好,可以一眼望到展厅外面停着的一排试驾车,还可以看到不远处田野里的一大片油菜花。
我正望风景望得出神,突然,身后有双手轻轻地按在我的肩膀上,我浑身一个激灵,连忙扭头,一看,发现居然是曲歌,他又回来了。
他见我十分惊讶的模样,于是便笑道:“是不是没想到?”
“嗯,你怎么又回来了?”我的语气有些喜出望外。
“我怕你一个人加班到太晚,所以回来陪你一起做。路过kfc,给你带了鸡翅和鸡腿,我记得你不爱吃汉堡的。”他笑道,把手中提着的袋子扬了扬。
“我没事的,你自己都那么辛苦。”
“你要是不吃,我可一个人吃掉咯。”说完,他提着kfc坐在了沙发上,还真从里面拿出来一个鸡腿开始啃了起来。
我的确是饿了,闻到那香味就觉得无法忍耐了。他边啃着边笑意盈盈地看着我,故意逗我道:“我吃东西可是很快的噢,再不来,一会儿我可全吃光了。”
我咽口水的动作被他瞧在眼里,他眼里的笑意分明带着戏虐和调侃的意味。我心一横,鼓起勇气站起来走了过去,拿起一个鸡翅,大大方方地吃起来。
“这就对了,以后咱俩之间没有什么忌讳,想吃就吃,想喝就喝,想睡就睡,痛痛快快就好了,知道吗?”他边嚼着鸡肉,边对我会心一笑。
“嗯。明白了。”我一连吃了两个鸡翅,这才觉得肚子有些饱意。他又往我手里塞了个鸡腿,他说:“你再吃一个,吃完我们就开始干活。”
这样的感觉真是自然,没有半点之前的拘谨,哪怕在他面前啃得满手是油他也不会笑我,反而用一种爱怜的目光看着我。
我们吃完后再一次进入工作状态,他高效率的工作作风把我也带动了起来,我们的工作节奏变得十分紧促,基本上是一种他主打、我配合的形式。他要什么,我第一时间整理后递上去,然后他来补充,有点类似主治医生和他的助手。这样的配合,需要足够的默契才能完成。
晚上8点左右,我接到了陈珂的电话,此时我们的工作已经做得差不多了。陈珂说她现在在冯毅新开的小饭馆里帮忙,问我要不要过去捧场。我欣然答应,未曾想,挂了电话之后,曲歌说他也想一起去看看。
于是,我们两在加完班后一起驱车去了冯毅的饭馆。冯毅告诉我,他就靠着卖了三个月的烧烤,攒了三四万块钱,用这钱再投入到这间小店面,挂起招牌做起了生意。
☆、 好友重逢共谈心
冯毅这一次所开的店,主要售卖的东西是桂林米粉。桂林米粉我之前吃过挺多次,口感不错,最近也比较流行。
在路上,曲歌问了问我冯毅和陈珂的现状,我大概说了下。他评价道:“陈珂这姑娘性子比较稳,适合找这种长期稳定的工作。冯毅不错,年轻,有干劲,有想法,不怕吃苦,挺好的。”
“是啊,冯毅的确不错。”我也这么觉得。
我们很快就到达了冯毅给我们提供的地点,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找到这么一个地方的。这个地方类似于城中村,居住的人大多都是外地人居多,形形色色的人都有,鱼龙混杂,属于不怎么安定的地方,不过人流量的确很旺。
我们把车停在了村口,因为里面一条街都是各式各样的小吃摊,开车进去更不方便。下车后,曲歌自然地伸出手来拉着我,带着我在这条街穿行。
我穿着工作服,他也穿着正式的商务正装,在这里面步行显得格格不入。不过,曲歌十分自然。他不是一个嫌贫爱富的人,无论是来这里,还是去我家那样贫瘠的山村,从他的脸上都看不到任何的鄙夷。
我觉得这也是一种教养,是一个男人难能可贵的地方。
他紧紧地拉着我的手,自然地感受着路过行人诧异的目光,我们走了一小会儿,终于看到了冯毅的桂林米粉店。
今天的陈珂扎着高高的马尾,穿了一件粉红色的毛衣配着一条灰色牛仔裤,脚上穿着一双小皮靴,看起来精神十分不错。她和冯毅知道我们要过来,早早就等在了门口。
见到我们,陈珂兴奋地走过来挽着我的手,然后对曲歌说:“曲总好,真没想到,你也来了呢。”
“冯毅刚开张,我当然要来捧捧场。”曲歌笑道。
“欢迎曲总,欢迎胜男。我们进屋坐吧,就是店面有点小,希望你们不要介意。”冯毅这么一个瘦高个却围着一个白色带花边的围裙,看上去有种莫名的喜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