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年代文的懒媳妇[七零]

第140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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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乐和跳跳见娘进厨房,有刀切肉的声音,也不罚站了,这才跟躲过大劫一样,随意坐在地上。

乐乐:“云梦婶可真厉害,说几句话娘就这么高兴了,我也好想学啊。”

跳跳:“对啊对啊,我还以为娘那么生气,咱又要被打了。”

小豆丁俩低着声音交头接耳,对云梦婶的喜欢那是直线上升。

对门林家。

周云梦回到家里,把只装着回信的包裹随意放在客厅椅子那。

接着提了麻袋进厨房,先拿锅装水后放炉位上烧着,她才开始收拾买回来的东西。

今天就农集市里买的一斤猪肉一把菜心,收拾起来也简单。

一把菜心放靠墙边的地上,一斤猪肉放小盆里,套着的大盆里也还装着水。

正好省事了。

收拾好后,周云梦把麻袋放厨房一旁,沾了肉味待会得洗下才行。

每回去集市买肉回来都得洗麻袋,哪怕是以前在南城那边背着竹篓去买肉,回去也是得洗竹篓的。

她先去上了个厕所,之后洗手,到饭桌那拿自己那个搪瓷杯到客厅椅子这边坐下歇会。

搪瓷杯里的水喝着温温的正好。

周云梦连着喝了几口,稍微缓解了些口渴。

她留意到对面没有大声响了,估计是叶嫂子去做饭,没有再教训两个孩子了。

也不枉她刚才在门口和叶嫂子聊了会,虽然都是真心话,但未尝没有几分哄她消气高兴的意思。

周云梦想着好笑摇摇头。

估摸着时间,厨房里头锅里的水烧开了。

周云梦去拿暖水瓶,先给林津平的搪瓷杯装了温水,待会他回来也能喝。

再去厨房装锅里的热水,装满后放在一旁那不盖盖子,先晾凉。

之后热水烫碗筷。

搞完后她把碗筷端出来放饭桌那,这才又坐回客厅椅子那歇着。

就等林津平打饭回来了。

周云梦拿过包裹打开,拿出里面那封向天志的回信。

给向天志投稿她是比较有信心的,本来就是写惯了的风格,构思起故事框架来也不费劲,手到擒来。

只是就像原先说的,向天志刊登的文章内容偏向于精神上的,她投稿的文章则延续了南城那边青年故事的风格,从精神层面到行动层面,显得更扎实,更具可读性。

这次投稿主要就是想试下向天志杂志社能不能接受这种风格。

能接受的话,她就继续按照这种风格写。

不能接受的话,她就按照向天志刊登的那些文章风格来写。

反正总能赚到稿费就是了。

从在邮局那拿到回信,摸到那信封的厚度时她就有预感了。

再到军区门口检查员检查到信封里的钱票时,周云梦就知道,这次是过稿了的。

这会她先看信纸。

信上说杂志社主编很喜欢她这篇文章风格,期待她的多多来稿。

千字给了七块。

说是因为向天志,将在下周试刊登。

如果后续反馈好的话,再有这种质量的文章都愿意以千字七块钱收稿。

信封里塞着的就是七块钱,投稿的这篇文章正好一千字出头。

周云梦看完笑了笑,自己写的文章能得到杂志社这样的高评价,她也高兴。

既然向天志杂志社说了要等后续反馈,她就等过阵子再写篇文章投稿好了。

到那时候等回信,就知道后续反馈结果如何了。

要是能千字七块的话,从南城那边寄到这边来也是很划算的。

正想着,传来钥匙开门的声音。

是林津平回来了。

周云梦把手头上的信纸往茶几上一放,起身笑着去迎:“回来啦?”

林津平瞧着小梦这开心样,眉眼弯弯,杏眸闪着亮光,他也忍不住扬起嘴角:“看来今天收到的是好消息。”

他是知道小梦今天这趟去县城,主要是为了拿回信的。

说着合上门,走过去牵住小梦的手,夫妻俩往饭桌这边走。

周云梦点点头,好心情地卖了个关子:“对,而且是两个好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