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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可惜,你没有熟读律法
闫凯其实也不是什么安分的人,过去顶着孤儿这个头衔走到哪里出说去都会引来各种各样的目光,有怜悯有不以为然有好奇也有恃强凌弱把欺负当做乐趣的人。
开始还能忍忍,后来实在是被惹得烦到不行,他就跟着镇上几个游手好闲的混混当小弟。
对那时的他来说做什么都一样,孤儿院的孩子本身就都是没人要的野孩子。
闹事,打群架,他不冲前面但下手永远是最狠的那一个。
小地方,指甲盖大,警察局都要往外走几十公里才能见到一个,光靠村里几个干部根本成不了什么气候。
闫凯的名字慢慢在村里那群刺头中间传开,在绝对实力面前,他们也不得不认怂。
毕竟都光脚不怕穿鞋的,他本身就一无所有,平时井水不犯河水就算了,真要发起疯来比谁都恐怖。
再长大一些,村里的孤儿院被合并到镇上,原以为处境能变好,结果反而更差劲。
孤儿,孤儿,这是他们摆脱不了的命。
小孩子的善恶念头薄弱,他们喜欢看别人狼狈不堪的模样,并且乐此不疲。
闫凯有很长一段时间都在混,真正意义上的混,跟着社会上的二流子,逃课摸鱼,抽烟喝酒,泡吧打群架,什么坏事都没有落下。
有时候安静下来,连他自己都觉得这段人生已经烂到了泥里,活着好像就是为了等死,三年又三年,小弟收了一大群,处分拿了一大堆,学无所成,前途渺茫。
后来,在机缘巧合之下辗转到大城市,见识了别样的世界后,他才希望摆脱过去重新开始,也就收了当初那副不要命的狠劲,一心一意当个遵纪守法的良民。
闫凯捏了捏手指,这么多年来他一直都挺修身养性,能动嘴的绝不动手,但自从来到这个见鬼的地方,脾气是真的一天比一天暴躁。
特别是走来走去都见不到一个正常人之后,基本已经忍耐到了极限。
况且,这只雌虫就算有千般万般不好,也轮不到这些阿猫阿狗随意侮辱。
闫凯抬起头,脸上笑意浅浅,声音低沉却不带沙哑,格外的温柔好听:“话虽如此,但是殿下您可千万别忘了,在这些律法后面都有一行特别注明的小字,我初来乍到生怕言行不妥,所以倒是还记得非常清楚。”
话音刚落,人已经如一道闪电般蹿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个直拳正中雄虫鼻梁。
噶嚓——
不知道‘什么东西’碎裂的声音。
闫凯甩了下手,第一次非常满意这异常灵敏的听觉系统。
周围的虫同样听得清清楚楚,齐刷刷倒吸一口凉气,表情各异的看着雄虫
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