捣蛋鬼【骨科】

赤身肉搏(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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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b。”

“我去,我怎么没见过!下回他哭给我录下来,我想看。”

看看,这就是亲竹马间的相处模式。

因为爹妈都是朋友,我们仨就顺理成章成了发小。幼儿园、小学和高中我们仨都是一个学校的,结果大学他俩背着我偷偷搞在一起,去了学院路最西头的学校,留我一人在最东头。

平心而论,抛开损友滤镜,路柏恩蛮帅的,叁庭五眼比例好,能上素描书。但光这样配不上和朕被人民群众嗑好几年cp,点睛之笔是这小孩的眼尾带着一抹妖气,吸人。

可是不知道咋的,大学里面风向骤变,群众开始嗑他俩cp。

或许在我不知道的时间,某个不为人知的角落,老路的头曾抵着季淙的肩啪嗒啪嗒掉眼泪?

请原谅我精神世界如此丰富,但是嘴上却没把门的,那场景太有画面感,我绷不住笑出声来。

不过好歹那俩人熟知我的德行,知道我又在脑补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都没有露出一副“这人在搞啥”的表情。

我学着港普的调调:“啊,没事,我突然想到好笑的事情。”

路柏恩问:“晚上有安排么,去吃串儿不?”

“行。”

“你不和拉拉队美人约会去啊?”

虽然他面无表情,但我猜季淙心里一定翻了我一个大白眼。

他确实不是这样的人,不然也不会长得还行却没什么暧昧关系。

至少高中之前是这样的。

轮到路柏恩狂笑了。我一直觉得,他能作为我唯一的男性死党是因为我俩都欠儿得离谱。

“先回家洗澡,七点老地方见。”这是季淙的习惯。

香喷喷讲卫生当然好,不过我是真佩服他的体力。要搁我自己,肯定洗澡收拾完就懒得出门了,直接往床上一躺,点点小手指,外卖一键送到家。

比赛场馆离家不远也不近,差不多半小时车程,今早我就和他说了,来去都我开。比赛前我先把他放到篮球馆门口才去停的车,在y体南区转了两圈才找到不碍事的停车位。

所以他现在老老实实跟在我后面,直到走到车跟前,弯腰钻进副驾,乖乖地系上安全带。

他也不说话。

我本来想放我歌单里的kpop,但是担心他有那种众人欢愉我独孤的心碎感,也就作罢。车里非常安静,只有偶尔转向灯自己发话:“哒嘟哒嘟哒嘟”。

等红灯的空隙,我偏头看了一眼季淙。

他歪着头靠在座椅靠背上,双手抱在胸前,半敛着眼皮。

——这是自责了。

我组织语言,“淙淙。”

他“嗯”了一声。

“你今天真厉害。”我的嗓音少有的正经,“切断球路那招,贼帅,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