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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无疑是需要陪伴的。养一只猫狗当宠物,生一对儿女教养,找一个妻或夫彼此磨合。
这种陪伴令凝珑上瘾。
她把泪花往他脖里蹭,只当是他淌下来的汗水。
凝珑搂紧他,想说爱,又觉时机不对,或许以后再找机会说吧。
正文完
◎我心悦你。◎
不久, 太子的百日宴到了。
凝珑与几位宰执夫人站在一排,后面跟着几排内外命妇。禁中入了秋,天气凉爽,等待大监传唤时, 女眷们默声站立, 裙摆翩跹, 宛如一只只色彩厚重的蝴蝶。
皇后娘娘出了月子,与女眷寒暄罢, 招呼傅母周嬷嬷把襁褓里的太子抱来。
小孩子也是爱美的,睁着葡萄般的眼睛,伸出白嫩的小手, 咿咿呀呀的, 直要往凝珑怀里钻。
凝珑不好推辞, 又被推着往人前去。
皇后睨她一眼:“你倒是越过越年轻了。……哎呀, 瞧我这话说的,你年纪本就不大, 跟我外甥女是同龄人。”
凝珑勾起嘴角,试探地抱了抱小太子。
小太子单名益,字正清。宫里面几位傅母常叫他益哥儿。
小太子原本在午睡,被一群女眷们吵醒, 眼里噙着几滴泪。见了凝珑,不但把泪水倒流回去, 反倒踢着脚, 晃着手撒起娇来。
软绵绵的,像一滩吸了棉花的水。那股独属小孩的奶味扑鼻而来, 浓得很, 也就呛鼻。
凝珑唯恐哪个动作做得不好就把小太子摔了, 赶忙塞到傅母怀里,寻了个借口去外面走走。
也许二十多年前她也跟小太子一样,被母亲慈爱地注视着,被傅母温柔地哄睡着,被一帮不同年龄的女眷围着观看。
岑氏很久之前提过,她小时候粉雕玉琢的,嘴巧会说话,又天生爱美,把自己打扮得娇俏。聪明伶俐会看眼色,所以年纪较大的女人们都疼她。
如今那些女人不知都去了哪里,她也默默长成了一个顶天立地的女人。
她年龄的确不大,但心态却被岁月磨得无比沉稳。她嗅着风里的凉意,仿佛自己已经变成了一个饱经风霜的老者。
女人或许都在哪一时刻叹老伤春,所以总会找点乐趣反抗这种悲观的念头。
或是打牌消遣,或是穿得更靓丽,或是喜欢上聊八卦,说家长里短,或是慢慢喜欢上说媒。
凝珑没想到她也有想为旁人牵线搭桥的一日。
宫女茗叶对皇后宫殿里的一个传话小太监福禄有意。茗叶这丫头与她有缘,原来这丫头曾是虫瘴山里的一位卧底,巫教灭后,她被选为宫女。福禄是她老乡,俩人还未进宫时,她就看上了福禄。那时不知福禄会进宫当太监,但即便是他做了太监,她也要与他做对食。
在宫里,找对食并不罕见。难就难在她鲜少能见到福禄,因此趁这日凝珑进宫赴宴,赶忙找了她去。
茗叶给凝珑磕了个头,“皇后娘娘宫殿里的仆从除非犯错,否则一辈子都不能调到别处去。婢子求郡主把福禄调到别处,只……只要郡主肯同皇后娘娘说一声就成。”
茗叶很聪明。别人求凝珑,都是求王妃求夫人,唯有她,是求郡主。她求的不是谁的附庸,只是一位尊贵的郡主。
凝珑端起茶盏,呷了口热茶,手脚慢慢回温。
“这不算难事,你既说了,我必定要办到。只不过福禄的心意如何,我就不曾知道了。”
凝珑最怕麻烦,总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因此没几回保证会把哪件事做成。她与茗叶渊源很深,在虫瘴山,她能给冠怀生递信,便是得益于茗叶等人的掩护。
茗叶还想求一事,“郡主可否帮我给他转一句话,就说三日后那棵老梧桐树下见面。”
凝珑应声说好。
茗叶本能自己去说,却偏要凝珑做中间人去传话。这便是红尘男女的拧巴之处,倒不失为一桩情趣。
又到皇后那处说,皇后朗声答应,“福禄这小子干事利落,好几处宫殿里的主子都想跟我要他,我都不肯给。既然你开了口,我岂有不做的道理?”
说起来真是巧,福禄下个要去的地方,竟是胡昭仪的婉约阁。
凝珑顺道去了胡昭仪那里。
后宫里的女人跟别处的不同,嫔妃一旦得了皇帝的临幸,就要想尽办法怀上子嗣。一方面是为皇家开枝散叶尽责,一方面是为娘家争得荣宠,还有一方面是生个孩子来抚育,度过漫长寂寞的宫中岁月。
胡昭仪想怀孕,又不想出风头,便让了皇后一回,叫正宫先生育,她再把皇帝勾来。
凝珑过去把茗叶与福禄之间的事同胡昭仪简单说了几句,胡昭仪说这好办,“这几月我先给福禄布置点轻松活儿,好给他时间去跟茗叶相处。”
凝珑笑道:“你也观摩观摩,看他对茗叶的情意如何?”
胡昭仪往榉木窗边一指,“你看如何呢?”
窗子框着一方金黄的秋景,福禄跟着婉仪阁的管事嬷嬷来认路,他满脸惊喜,却心不在焉,眼睛就快飞到了外面去,似在期待着什么。
“就是不知他是不是在期待与茗叶见面。”凝珑转过眸,瞥向娇艳的胡昭仪。
她问:“你闷不闷?”
胡昭仪用她鲜红的指甲剥着一个鲜红的石榴,又拿长勺把石榴籽尽数敲在瓷碗里。
她没趣极了,一声声地数着石榴籽到底有几个。
故意拿来个大石榴,故意数得慢悠悠的。
“五百三十二颗。”片刻数完,脸上满是落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