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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等我扬起笑脸转身,她就从我身边跑了过去。
“……”可不能让她走了!这破地方半天没个人影经过。我刚要抬腿追上去问路,身后就出现了另一个声音。
是男士皮鞋,走得还慢。
我再度扬起笑脸,转过头去。
“砰!”来人给了我额头迎面一击,我连他用的什么武器都没看清,就往后倒了下去。
脑子“嗡嗡”作响,眼前被血色所迷,我仰躺在地,隔了好久才恍惚看见旁边破旧的矮楼招牌上写着的“磐石教会”字眼,然后才看清了蹲在我身体另一侧、穿戴着黑色雨衣、低头看我的男人。
太过熟悉了,哪怕他的雨衣帽檐压得再低,我都能认出他来。
毛泰久!
晚饭的时候,我对朴重吉几个说,朋友不认得我了,好坏也就不重要了。
现在我收回这句话。
朋友不认得我了,好坏很重要!
不认识的话,求饶人家都不愿意听。我死定了。
“scabal的黄金线面料,jab ≈ 的定制袖扣,还这么年轻……”毛泰久空着的那只手拨开了我额头上被血液粘黏的头发,擦拭我脸上流下的血痕,“你是哪家的?”
“……不要杀我。”我还是求饶了,因为疼痛的蔓延,眼泪都没办法控制。
“不说也没关系。”他发现擦了我又会再流,就收回了那只手,掏出手机单手编辑信息,一边编辑,一边对我说,“我以前对基因选择的‘生理性喜欢’嗤之以鼻,现在我有一点相信了。这种感觉来得莫名其妙,但真实而又强烈。”
在他编辑的过程中,黑暗的巷道里突然闪了一下。
我心中突然涌起了希望——是手机?还是摄像机?还是路灯的光反射到摄像头上了?有人在附近吗?!
我躺在地上都能察觉,毛泰久当然也能。
他站起身来:“有老鼠啊。你等我一会儿。”
“不要杀人!”我捉住他的裤脚。
“我可以不杀人,但是要拿回内存卡,还有,你不要跑,你要是跑了,我一定会杀。”他弯腰拂开我的手。
这话一说,彻底打消了我逃跑的念头。
他的脚步声远去。
我躺在原地等,薄雪盖了我一身,随着时间的流逝,我冻得手脚冰凉。
是不是要死了?
tbc
各位读者,本沙雕作者在这里征求一下大家的意见,因为看文的人少,所以还是比较好处理的。我想知道的是,大家是想让我按照原计划写个一百万(大纲细纲都有),还是看着砍了(当然不会烂尾)。
试图跑路,贵公子偶遇他的灰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