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火箭的小女孩[星际]

第634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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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断连,neo大致搜索了一下埃德温的位置,却发现依旧无法定位,看来楚辞为了隐匿行踪已经退出了星网。

她从卧室里出来,西泽尔已经离开了,沈昼安详地躺在沙发上,见她出来了,脖子才稍微动了动,犹如一条诈尸的咸鱼。

“今天晚上吃什么?”沈昼问。

neo道:“随便。”

“卷卷虾?”

“这是小林的最爱,不是我的。”

提起小林,两个人就沉默了下来。

半晌,沈昼喟然道:“我从来没有什么时候像现在这样,庆幸雾海和联邦的星网有壁。南枝和冯他们到现在也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neo问:“你打算瞒着他们?”

沈昼懒洋洋道:“也不是我想瞒着他们,埃德温这不是被小林带走了么,我想通讯也没法传输,你说不是?”

neo居高临下地看着她,琉璃一般的绿眼睛中满是嘲弄:“你说这话是在质疑我的技术?”

沈昼摸了摸鼻子:“哪有,我只是不想让南枝担心罢了。”

neo抬起脚提了提他搭在沙发扶手的小腿,沈昼立刻心领神会地收了腿,neo坐在了他旁边,半晌,道:“所以晚上到底吃什么?”

沈昼笑了笑,感慨道:“也就只有咱俩还有心情讨论晚上吃什么,外面都乱成什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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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青鸟社的记者刘洋来说,今天注定是他职业生涯中最难忘的一天。虽然不知道自己作为大星际时代即将被淘汰的信息记者,以后还会不会遇什么波澜壮阔的大事,但是他想,就算再遇到别的事情,他应该也不会过分惊讶了。

今天是“锡林案”庭审的最后一天,这个时间一直都是他负责跟进,上次的直播也是他一手组织的,当时直播间的人数超越了《快讯》栏目的历史峰值,因此今天一大早他再次来到法院门口蹲守,只是这次没有开直播,他想等庭审结束后,对庭审的关键证人,或者是任何一个案件参与者,只要能拿到第一手的资料就行。

结果还没等到庭审结束,他专门携带的无人拍摄机就忽然自己启动,飞进了法院里!

作为记者,什么地方能拍,什么地方不能;什么地方能进,什么地方不能,他再清楚不过。他和助手慌里慌张地去追无人机时,终端里却弹出了庭审的直播影像。

……总统担任辩方律师……忽然出现的神秘证人…… 勃朗宁逆风翻盘被宣判无罪?!

就在他兴奋于这些素材已经足他写完这种所有的栏目内容时,楚辞抬起了枪,在法庭上杀死了勃朗宁。

刘洋在终端光屏前愣了足足半分钟,才意识到发生了什么。

他呆愣着偏过头,发现助理和自己是一模一样的神情,而不仅仅是他,所有看见这段直播影像的人,几乎都是此类瞠目结舌、不可置信的反应。

什么?

他杀了勃朗宁?在刑事法庭上,当着法官的面,枪杀了基因控制局局长勃朗宁?!

他当时说了什么?

他是雾海的军火贩子,赏金猎人什么的?

这是什么新型犯罪宣言吗?雾海的军火贩子都长这样?他是不是疯了!

没有人知道庭审影像从何而来,但短短几分钟之内,这段影像已经传遍了整个星网,整个联邦。

刘洋还沉浸在自己目睹基因控制局局长被枪杀的震撼中时,就被法警以“擅自闯入司法重地”为由扣住,送进了法院的调查室。

而在被法警教育了半个小时后,他和助理终于被释放,等他从调查室里出来,却正好赶上了法官离开法庭,刘洋记得法官的脸,他就是“锡林案”的审判长!

刘洋不顾身旁还有法警,冲过去将自己拿到手的终端怼到法官面前,激情洋溢地问:“法官先生,请问您对刚才的案件有什么看法——”

这个问题没有问完,他就在被法警制住。

但是他的终端牌照功能却是和自己的社交平台账号绑定的,只要他点击上传,刚才的照片就已经发送出去。

在庭审影像被大范围传播的情况下,这几张照片将为他收获巨大的流量——

和为期半天的违法教育。

等到他离开法院的调查室时,天已经快黑了。助理还在蹲在法院门口等他,手里拿着刚从法院警卫处领回来的无人拍摄机。

“怎么样?”刘洋问。

“丽萨姐中午就开了直播,但是其他社也都开了,我们的阅读量和在线人数不算多。不过洋哥你那几张照片阅读量很高,现在还在热搜上挂着呢。”

刘洋心想果然如此,精神立刻一振,对助理道:“回社里,今晚不睡觉了,连夜开直播,这么好的机会千万不能放过!”

……

“大家下午好,我是青鸟社旗下《快讯》报道组的刘洋,不管在星网的哪个角落,你一定读过我们的电子刊——相信大家对我已经比较熟悉了,对没错上次在法院门口的那个记者就是我。为什么今天这么晚才上线?社交个人账号上那几张照片到底是谁拍的——当然是我拍的,就是因为那几张照片我才被法警抓进去了,

“哈哈哈当然没那么严重,只是批评教育而已,法警的态度也都很好。那几张照片就是在敏斯特大区法院拍的,照片里的人也就是‘锡林案’的审判长……但是很可惜没有得到法官先生的回答。

“不过可以确认的是这件案子调查局已经介入了,因为我拍照片后没多久法官就被穿着调查局制服的的人叫走了,应该是问询什么的……开玩笑,当众枪杀联邦重要官员,一定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吧……”

报社的直播间里、论坛上、社交媒体上,所有能发表言论的地方,所有人都在谈论同一件事;乃至是街上、夜市里、小酒馆里,同一件事被无数不同的人反复猜测、质疑、断定……

“《联邦刑法》第三百一十六条,故意杀人且造成恶劣影响的,判处无期徒刑——”

“这算恶劣影响吗?不会因为死的是联邦高官就重判吧,不会吧不会吧?”

“当众杀人这还不叫恶劣影响?那个叫林的家伙一定是个疯子,正常人就算要杀人也一定偷偷摸摸生怕被发现,他竟然敢在大庭广众之下杀人,一定心理变态!”

“有没有一种可能,正常人不会杀人?”

“穆什一定和勃朗相勾结! 官官相护,要不然林为什么要当庭杀人,就是因为法官宣判勃朗宁无罪,他才杀了勃朗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