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怪胎嘎嘎征服异能界

第137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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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有人错将赫尔墨斯当成他,在发现真相后会说一句,“嗨,你们兄弟两个长得这么像,其实区别还蛮大的耶”。

柏德文·道森也曾经错认过他们,有好几次,他错带了赫尔墨斯去舞会,错将礼物送给了赫尔墨斯,帮赫尔墨斯作弊顺利通过体能考试。

事后被自己点破,柏德文·道森总是尴尬不已,那不可一世的美男子局促的模样可爱极了,阿提密斯乐衷于此,就几次三番的拿他玩笑,他只注意到了柏德文·道森的反应,却从未在意过赫尔墨斯的反应。

阿提密斯想,应当就是从那无数个被错认的时刻当中萌生的,他们之间的嫌隙,只是他忙于争名夺利,忙于跟柏德文你侬我侬,忽略了赫尔墨斯的感受。

也许在很多个日夜,赫尔墨斯难以入眠,想过要离开斯宾塞,离开他这个相处了很多年的弟弟。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赫尔墨斯和野田辉史是同病相怜的人,所以野田辉史才会找上他。

如果时间可以重来,阿提密斯想,他宁肯自己不是什么继承者。

在圣彼得堡的小镇上,跟赫尔墨斯一起平平安安的长大,无忧无虑的度过一生。

他们不会跟柏德文·道森有纠葛,不会遇见野田辉史,谁都不会受伤,也算是完满的结局。

所以,他一气之下,生生将精神匣从身体上剜除了。

那时的精神匣还只是装备部开发的试验品,内置有一套强硬的防损毁的程序,那时他的精神海动荡不安,启动的防损毁程序释放出大量的高压电流和强辐射,二者在他的身体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伤痕。

他失去了图腾的力量,佯装这样做就可以切断自己与继承者世界的联系,也就可以假装这一切都不曾发生过,他没有伤害过赫尔墨斯,也没有伤害过柏德文·道森。

他离开了斯宾塞,离开了所有人,开始了他的逃避之旅。

只是这场旅途似乎……终有尽头。

“其实你不在的时间里我都很担心你。”盛欢轻声说,他深吸了几口气,似是壮起胆子,“阿提密斯,其实斯宾塞挺好的,校长人挺好的,大家都挺好的,我去了斯宾塞之后,感觉屯的那些璃黄金都用不上了,就是身后有很强后盾的感觉。”顿了顿,他道:“那现在我们又见面了,你跟校长也把话说清楚,你……还会回斯宾塞么?”

阿提密斯笑了一下。

“没有图腾力量的人,去斯宾塞能做什么呢?”

“这难道就是绝对的吗?图腾力量又不能决定一个人的综合素质,你就算没有图腾的力量了,但是你脑子好使,你的黑客技术比许多人的图腾还要厉害呢!”盛欢不解的追问道:“我就不信斯宾塞这么多年历史上,从来没有收过一个你所谓‘没有图腾力量的人’。”

衣衫不整的野田辉史沿着阿布扎比的街头一路狂奔,引来无数人侧目,只觉得他是个裸奔的疯子。

野田辉史充耳不闻,他直奔向道路尽头的车,一屁股坐上去,车门关闭,车子发动,里面有他的小弟将新的和服递给他,面对他如此狼狈都怯生生的不敢多问。

“社长……咱们下面去哪儿。”唯有开车的短促的问了一句。

“虞城。”野田辉史说,脸色有些阴沉。

事情的走向与他所向的偏颇之处越来越显著了。从前,他一直把柏德文·道森视为最大的敌手,穷尽半生都在想着要怎么绊倒对方。

赫尔墨斯的死足以让阿提密斯和柏德文·道森反目为仇,今日的计划本该是天衣无缝的。

但是那个叫盛欢的小子横叉一杠,让一切都变了样。

事实上,他在滨城掀起的祸事也绝不该如此草草收场,就好像有一股看不见的力量在他的计划里搅弄风云。

是阿提密斯?还是柏德文·道森?不……他们都是在他计划之内的存在,他对斯宾塞旧时的一切都知晓透彻,算无遗策,而唯一他没有算到的忽略了的……是那个叫盛欢的小鬼。

盛欢……那小鬼看起来平平无奇,却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呢?

野田辉史闭上眼,细细的将与盛欢为数不多的接触过程从头至尾回顾了一番。

原本一切都是好好的,但就在那时,那小子像是看见了什么,亦或是想到了什么……突然就精准无比的前往会谈室,阻止了阿提密斯和柏德文之间的自相残杀。

野田辉史猛地一怔,他忽然想,难道盛欢预料到了他谋划的一切,所以才及时赶去阻止。

可他怎么能预料到呢?

会谈室是随机开放的,毕竟黑市流通的客人有那么多,没有谁能提前预料哪间会谈室会空着,盛欢又是怎么准确挑中的呢?

难道是……图腾的力量?

这个揣测一直盘桓在野田辉史的脑海里,直至他几番辗转来到虞城。

以无限集团目前拥有的关系网,要查一个盛欢的住处简直易如反掌,野田辉史懒懒的倚着车窗,看着那破败的“盛世网咖”的门面缓缓挪移至视线内。

“社长,到了。”

野田辉史应了一声,开门下车,他笼着袖子,踏进了这处废弃的门面。

这网咖已经很久没有人来了,大门生锈变形,开的时候还颇费了些力气,门开后一股子陈年老灰先涌出来,呛的人直咳嗽,野田辉史走进去之后四下一望,看见的是满地破碎的玻璃,还有砸毁的主机和显示屏,柜台后面的货架上还摆着一些杂乱的过期食品。

“这也是人住的地方?”旁边的手下十分嫌弃的评价道。

野田辉史不予置评,眯着眼睛进去,他先是顺着楼梯上去,发现阁楼上是一处男孩子的卧室,东西不多,倒是比下面的大厅里干净不少,一眼就能望到头。野田辉史兴致缺缺的转了转,在床头翻出一个陈旧的木头相框。

相框里有一张泛黄的合照,照片里,带着眼镜的斯文男人怀抱着婴儿,腼腆的笑着。这男人的眉眼样貌生的不俗,头发修剪的整齐,身上带着罕见的浓郁的书卷气,叫人见之心喜。

但这屋子内外除了这一张合照之外,就再也找不到第二张父子同框的照片了,遑论女主人。

野田辉史挑了挑眉,将相框放下。

他能感受到,这个叫盛欢的小鬼身上藏满了秘密。

这些秘密也许不仅仅是瞒着他,还瞒着斯宾塞的那群人,这小子是个游走在灰色地带的边缘型人物,他今天来这里,就是为了窥伺这些秘密。

时间摆渡人可以在特定的空间位置,让此处的时间倒流,当然,这种倒流也并非无限制,倒流的时空量越大,对他精神的影响就越严重,所以使用这一图腾也需要考量天时地利人和。

野田辉史不傻,来之前他就打探过,这处网咖的确是盛欢去斯宾塞之前生活居住的地方,在这些活动痕迹明显的地方施展时间摆渡人,他只会看到一群蝼蚁一样的人进进出出,亦或者是看到那讨厌的小鬼每天仰卧起坐发长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