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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格想了想,打开手机,看着她已经买好的电影票。
嗯。
先不去了。
王霆在五分钟后又坐下,他解释自己只是忽然淋雨感冒,林格说好。
她很礼貌地和王霆聊天,却没有邀请对方一起看喜剧电影的兴致。尚且算得上愉快的一餐结束后,林格送对方上了车,谎称自己还有朋友在这里。
等王霆离开后,林格才飞奔到卫生间中,对着镜子照了照眼睛,又洗干净双手,才后知后觉,应该要去药店里买瓶眼药水滴一滴眼睛——以防万一。
她不能再请病假了。
她查了导航,最近的药店要走二百米,外面雨势渐渐小,她心一横,将包顶在头上,刚往外跑出去几步,就听到林誉之熟悉的声音——
“格格!”
林格回头,看见林誉之撑一把二十四骨的黑色大伞,疾步向她走来。
五分钟后。
在雨幕中缓缓穿梭的黑色车中,司机安安稳稳地开着车,林誉之端正地坐着,林格仰面躺在他大腿上,乖乖地睁开眼睛,让哥哥给她滴眼药水。
一滴凉凉的液体滴落眼球,说不上痛,只是被异物入侵的本能,林格条件反射地闭上眼睛——林誉之不让她闭,眼疾手快,捏着她眼皮撑开,免得眼药水顺着睫毛流出,影响药水的效力。
这是普通的一瓶润眼液,是林誉之常用的。能缓解眼部疲劳,也能充当临时的眼药水,冲刷一些杂质。
林誉之一直有这个习惯,林格先前吐槽他矫情,没想到有朝一日,自己还用上了。
又一滴眼药水。
林格小声提醒:“疼。”
“再忍忍,”林誉之说,“看了不干净的东西,需要洗洗眼睛。”
这样说着,他低头,撑住她眼皮的手稍稍松开,最终还是舍不得弄痛她,微笑着问:“今晚和同事的聚餐开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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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格擅长说谎, 但并不意味着擅长“对林誉之说谎”。
高中时谎称和朋友去书店,实则在黑网吧中被林誉之捉了个正着;假装生病逃避补课,又被林誉之强行带去医院。
曾经被林誉之轻飘飘拆穿过无数个谎言的后果, 是现在林格不能直视他眼睛撒一些小谎。
大谎还是能讲讲的。
她最引以为傲的一个谎言, 就是爱不爱他。
谎话讲上一千遍, 假的也能成真。
显然易见,今晚的谎言不属于这个范畴。
林格枕在林誉之大腿上,他很少穿牛仔裤,是条黑色的、细看有细细暗纹的西装裤,羊绒的——林格近期对各种面料都很敏感,也很敏锐。这种敏锐的直觉令她下意识去分析林誉之的衣服材质,好像这样也能轻微逃避说谎的不适。
她说:“挺开心的。”
希望佛祖原谅她,她现在不能讲出更多字词的谎言, 这些已经足够耗光她的能力。
车玻璃窗外夜色浓郁, 雨水顺着车窗缓缓下落, 雨滴狠狠砸在车前挡风玻璃上,不由自主地被风吹着往上拖出一道鲜明的水痕,停留不过几秒, 被雨刷器刮得干干净净,只留淡淡几末, 像雨水愁出了皱纹。
空调温度开得低,林格畏寒,林誉之体热, 她不自觉便更靠近兄长;风凉如水,林誉之抬手, 调了后座的吹风方向, 好让凉风避开林格。
“真好, ”林誉之叹气,“我很少能有机会参与到同事聚餐。”
林格说:“没人想和上司一起开启夜间聚会。”
林誉之笑:“那你愿不愿意和别人的上司开启聚会?”
林格愣了一下。
“逗你的,”林誉之笑,“看你,这么紧张。”
林格说:“我不是紧张。”
“你上班一天已经很累了,现在眼睛也不舒服,”林誉之说,“你说同事里好像有人感冒、还眼睛发红?”
林格:“嗯。”
“应该不会是病毒性结膜炎,”林誉之说,“大家都有公德心,不会差到患传染病还赴约。”
林格不确定,她不知道王霆是不是真的患了结膜炎,也不确定对方有没有去看医生。这些话问出来有些冒犯,她只悄悄地掩盖住。
“另外一个眼睛怎么样?”林誉之将她垂下的头发掖到耳后,动作过于温柔,温柔到林格有种被温柔抚摸的错觉,他垂着眼,目不转瞬看着躺在他腿上的人,“要不要也滴两滴?”
林格的眼睛有些干涩,她没想好,犹疑:“眼睛没问题也可以滴吗?”
“虽没有什么药效,不过也有一定的舒缓效果,”林誉之说,“过来,自己把眼皮撑开。”
林格的后脑勺能感受到对方的温度。
今天的情景,和前几日、她耳朵进水时很像,也不太一样。那天只有他们两个人,今天还有司机,并不是独处;上次是拜托林誉之将棉签深入她耳朵清理水,而今天是请求他将液体滴在她的眼睛中。
肩胛骨下那种点燃烟花的麻又徐徐地点燃,林格仰面躺着,看林誉之沉静的脸,恍惚间总觉他的话语似曾相识。熟悉到什么地步?林誉之以前也是这样,要她自己掰开,要她自己搂住分开的两条月退。因她喜欢在受不住时控制不住挣扎、脱逃,每每此刻,林誉之都不得不用力将她拖回。那个时候的他很难掌握好自己的力气,没有轻重,难免会按痛她的手臂或腿。时间长了,林誉之渐渐熟悉、习惯她这种“临阵脱逃”,为了避免自己伤害到她,只能叮嘱她自己抱紧。
林格不知自己为什么会突然想起这些,或许是她的确到了喜欢回忆过去的年纪;也或许是冥冥之中天有注定,相似的场景总在他们身上反复上演。她今天第一次察觉到隐晦的意外,而令她敏锐的具体表现在于心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