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故事

第13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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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过商店时,林誉之买了一份月饼,也是四个,林格最爱吃的莲蓉蛋黄馅儿。

他递过月饼的手指末端滴了滴透明的雨水,天气太冷,他没察觉,也没有擦。

往后多年,这滴雨水不经意地出现在林格度过的每一个中秋节。

每次吃月饼后再饮水,都像他指尖那滴雨水撬开了她的咽喉。

甚至包括林格酒后的那个冒犯,也是一块儿早早出现在市场上的月饼——

成年的那一日里,她吃了一块儿,太甜,甜到皱起眉。凑在林誉之手上,要喝他握着的半罐啤酒。

起初林誉之不肯,要给她换一瓶新的,他不自在,不想让林格的舌尖触碰他唇印过的地方。

这严重超过了两人之间的界限。

林格不听,她听不到,不要听。

任性是挡箭牌,大大咧咧是借口。

被纵容的她还是尝到了那罐啤酒的味道,五月春/潮里开放的大麦花,闷热狭窄空间里的小麦芽,膨胀的酵母,清洌的水,他微微颤动的喉结,他胳膊上被蚊子叮咬的红痕,淡淡的一点血迹,沉闷的、压抑的他的呼吸。

林格在那个瞬间想要和林誉之接吻。

林誉之不说话,单手拉开新的一罐啤酒,蓬勃喷涌的新鲜啤酒泡沫裹着夏天的味道一涌而出,热辣空气在啤酒易拉罐壁上撞出粉身碎骨的水泡。

他递给林格,示意她喝干净的。

林格在那天后的第三周,与林誉之同时获得了初吻和关于异性的初体验。

一眨眼,已经过去这么多年。

不必再委身于狭窄的屋檐、闷热的房间,不必担心监狱中的父亲、生病的母亲,现今的林誉之和林格都无需再为果腹发愁,也不必再苦苦压抑自己那无处释放的荷尔蒙,不必爱意旺盛到深陷无穷尽的罪恶,不必热切地、暴烈地、穷途末路般地爱着对方。

这么多年了。

林格不喜欢把时间笼统化的表述,好像轻轻巧巧几个字就将每日详细发生的事情一概模糊。

她在清晰的今时今日醒来。

睁开眼。

需要几秒的适应,缓慢回忆起自己如今搬到了林誉之的房子里。

林格的牙齿还有些敏感,刷牙时,那些还未拆线的牙龈是阻碍。

拥有自己一套处事法则的人很难完整地遵循医嘱,大部分缝合线都被她用舌尖悄悄地舔开,还剩下几根倔强地打着结。

还是要交给医生处理。

当初缝合上这些伤口的人系着围裙,在和龙娇一同准备早餐。

林格走出去时,刚好听见林誉之和龙娇聊天,他擅长找话题,知道什么最能引起谈话者兴趣。

譬如林格之于龙娇。

“……格格的项链很漂亮……”林誉之笑,“她眼光一直很好。”

厨房中的龙娇和他如同亲母子。

如同——也不是真的。

相依为命的时光给她们带来了紧密不可分的联系,纵使非血亲,也胜似亲人。

林格和他打招呼,尽量自然:“林誉之。”

林誉之更自然,自然得已经忘掉他们犯过弥天大错。

“洗干净手,自己拿筷子,”林誉之说,“今天早晨炖了你最爱的绿豆百合汤,你想喝大碗还是小碗?”

林格说:“大碗,谢谢。”

她拉开椅子坐下,林誉之盛了粥,端正地放在她面前。

他的手干净,指甲修得短而圆润,指尖无水。

林格捧起碗,低头喝粥。

龙娇说厨房里煲的汤好了,一定要自己去盛。

林誉之摘下围裙,顺手防在旁侧的衣架上。

龙娇很中意林誉之,林臣儒也很喜欢他。

他们无数次庆幸当初林誉之寄养在家中。

父母以为几个人可以圆满和谐,他们都认为这应当是电视剧中幸福的结尾。

林格用汤匙搅拌碗里的绿豆汤,叫他:“林誉之。”

林誉之:“嗯?”

林格平静地说:“昨天晚上的事情,我想清楚了。现在爸妈年纪大了,经不起折腾。咱俩以前做的荒唐事,我已经忘了,你也别再提——我同意你昨晚的提议。”

林誉之在仔细地剥一颗水煮蛋:“什么荒唐事?”

林格手中的汤匙一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