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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想写个天使模样的仙灵小姐,但又觉得这样的仙灵没什么新意,纠结(发财)了。
这章继续回收伏笔!
“金色的神明如同烈日般浮在空中,其伟力浩瀚无边,其心胸广阔无比,其名字响彻天际。”
“那是你的神明,亦是我的神明。”
“我们称祂为‘王’,我们坚信,祂会是这酷热之地当之无愧的主人。”
——《火神颂歌》节选
拜恩刚建完自己的2p(的开头),一转头发现自己眷属露着副没见过世面的模样。
仔细想想,祂也能理解,毕竟这些眷属只见过自己打架厉害的那一面,可没有见过自己建造厉害的那一面。
‘可我毕竟是建筑之魔神呀。’
谎言说了千百遍,拜恩自己都快信了,但祂却对此喜闻乐见。
拜恩并不在意自己的所掌握的权柄究竟是什么,不过无论是隐秘之魔神,通达古今之魔神,听起来都没有建筑之神无害,祂可是预定了火神之位的存在,可不想因为自身的权柄惹得一身腥,在魔神战争期间给自己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建筑之魔神,多么无害又亲民的名称啊。’
拜恩想,或许自己应该加强大陆对自己的这一印象了。
最好让后续的人们一想到祂的建筑,祂那宏伟、壮观、举世闻名的建筑。
“吾的建筑”自当前所未有,古往今来只此一家。
未尽之言被祂囫囵吞下,拜恩微微摇了摇头,算了,现在不是说这话的好时机。
十二个区域才建起一个多点,祂还是老老实实,脚踏实地的去达成自己的目的好了。
既然决定要做个令子民安心的魔神,首先便要尽量满足子民的衣食住行。
说起来,祂似乎从未关注过墨驹们的衣服从哪来的,食物也是他们在领地上自给自足,住是这段时间才有了祂建造的房子,行、行祂没管过啊!
细细琢磨,拜恩忽然觉得自己太不称职了。
摩拉克斯都能在收复领地时呆在那边一段时间(至于具体是多久,拜恩可不会记得这种事),自己怎么能在收了眷属以后就撒手不管了呢。
于是祂下定决心,认为这点不好,要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