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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名字是康海伦,是我唯一的朋友。
很多人都自以为是我的「朋友」,我也不否认,因为否认是很累的事。
如果我说「你不算朋友」,对方很可能会恼怒,可能会质问:「那你到底把我当成甚么?」也可能冷笑着说:「哼!我明白了,我没资格当你黎大少的朋友。」因而產生背叛感,即使我并没有做出甚么背叛的事。如果要将那个不算朋友也没有背叛的问题解释清楚,就很累。
也许否认本身就是一种背叛行为吧?就像有人说:「不是朋友,就是敌人。」
因此我不否认。
不否认也无所谓,因为「朋友」的定义是很广泛的,从生死之交一直到「观眾朋友」,认识的不认识的都可以叫一声朋友。最近很多人喜欢把路边的流浪汉叫作「街友」,如果那也算朋友的一种,就没有谁不是朋友了。
但我心中唯一不能背叛的朋友,只有康海伦一个。
我们从幼稚园就在一起了,两家人是世交,住得又近。我一直认为我们会永远在一起,彼此都是唯一。
也许我太天真了。
康海伦是个非常………我想用「独特」来形容她,但我觉得「独特」这两个字并不足以形容她的独特,却又找不出其他词汇。因此我学习许多外语,希望找到能形容她的语言。
如果光看她的五官,也称得上大美女了,但那张脸实在太有个性,以至于不会让人联想到美女这个词。
她的体态也美,一米七五的身高,比例相当匀称,虽然不是特别爱运动却十分健康,灵活地像隻猴子。
她还是个极端聪明的人,一天到晚翘课,即使来上学也只是睡觉或吃零食,但只要卯起来k一整天书就能抵过普通人苦读两个月。她整个高中成绩都是吊车尾,最后却考上一流大学,联考前一天居然还通宵打麻将。
除了智商高体能好,她还弹得一手好吉他。
这个美丽又聪明的女孩,却无可救药地窝藏着男人的灵魂。
她不喜欢我叫她「海伦」,嫌自己的名字太娘,所以我都叫她「小海」。
我很早就知道她是同性恋,她自己却很晚才发现。记得是国二那年的事。
那时候我们都很爱打撞球,一下课就跑去学校附近的撞球店报到。其实我家里就有撞球间,不过在外面打球的气氛完全不同,那是一种社交场所,是青少年特有的社交方式。
表面上每一桌都各打各的,实际上这些青少年随时留意别桌发生的事。谁是高手、谁是哪个学校的、谁的马子很正、原来那个谁也会抽菸………这些事不需要用语言沟通,常去打球的都一清二楚。
那天,我和小海也是穿着制服就上撞球店,一边叼着菸一边架着球桿瞄准,呈现标准「不良少年」姿态。这时隔壁桌来了一对男女,是高中生。我用不良少年的标准反应对小海使个眼色。
「干嘛?」
「看那边。」
「看甚么?」
「那马子好正。」
「无聊。」
小海继续低头打球。她这桿打得很顺,已经连续进球十几颗了。
「你不要故意干扰我唷!这盘你输定了!」说着又击出一球,又进袋。
我故意假装没看见,屁股顶着球桌面向隔壁桌,盯着隔壁桌的高中女生。也许我的视线太过嚣张,高中男生表达了我预料的不爽。
「喂!小鬼,你在看啥小?」
这就是信号,是开啟另一种社交行动的信号。就像雄鹿为了争夺配偶,会向另一隻侵入地盘的雄鹿展现牠华丽的鹿角,高中生也挺起胸膛让我看清楚他的高中校徽。不过这招对我无效,我小学六年级的身高就已经超过很多高中生了。
「我在看她打球啊。你马子好像打得比你好喔!」
「干你屁事!」
我无视于对方,走到高中女生身旁说:「学姊,你教我打球好不好?」
女孩子笑着说:「你回去陪你女朋友啦!」
那样的笑容被我解读为「快来泡我」,而我的解读正确率通常很高。我开始跟她打情骂俏。
高中生火冒三丈,大声呛道:「干!你找死!」立刻衝到我面前。
比我矮一个头的瘦弱高中生即使气势汹汹,在这么近的距离仰着头发怒,却也显得滑稽。我估计他不敢真的动手。
「这么怒干嘛?你是想欺负国中生,还是想被国中生欺负?跟我打架你会很惨喔!我叫黎少白,上个月你们学校有人被我扁到拉屎,没听说吗?」
高中生眼睛瞪得好大,一付「原来是你」的觉悟模样,渐渐把球桿放下。
「不然这样,咱们公平点,你去跟我马子挑一桿,你赢的话就把这个带走。」
我将一叠千元大钞扔在桌上,大约两万多块的样子,我也没数。
「要是输了,你马子就归我,公平吧?不要跟人家说我欺负你唷!」
「为甚么不是你跟我挑杆?」
「因为我要跟她交朋友,没空打球啊!而且你的技术太烂没资格跟我打。」
我顺理成章的将手搭在高中女生肩上,女孩笑着说:「你好贱喔,把我当奖品。」
「美女才有资格当奖品啊!」
小海握着球桿盯着我瞧,脸上冷冷的没表情。我知道她不会拒绝。
高中生望着桌上一堆钞票,似乎相当犹豫。我补上一句:「要是不敢跟我马子挑杆,以后就乖乖当缩头乌龟,不要再来这儿打球了。」
高中生在极度愤怒中接受挑战。
打的是「九号球」,比九局。过程中我完全没注意球赛,专心和高中女生调情。比赛结束的时候她已经坐在我大腿上,和我喝同一杯冰红茶。
我之所以不关心球赛,是因为小海不可能输的。
高中生看着夸张的比数(5:0),脸上堆满了愤恨与沮丧。女孩笑得好开心,对小海说:「美眉你真是超强的,改天你教我打球吧!」
小海没理她,自顾自地收球桿,低着头说:「玩够了,走吧!」
刚出店门口高中女孩就追上来,在我手里塞一张纸条。
我和她走在河堤上,那是回家必经之路。我停下脚步坐在堤岸的斜坡上,小海站在我后方。
「你生气了?」我回头,她还是一样面无表情。
「没有啊。」
「明明就生气了。一路上脸这么臭,到底是甚么意思嘛?」
小海双手交叉胸前,在我的注视下,脸上渐渐出现气鼓鼓的表情。我本来想说你嘟嘴的样子还挺可爱的,话到嘴边却说不出口。
「说嘛,不说出来会内伤唷!」
我朝她扔出一支香菸,但她没接。
「你干嘛说我是你马子?」
「原来是这个呀!开个玩笑何必这么认真。而且我又不是第一次这样说。」
「以后不准你再开这种玩笑!」
我的倔将脾气忽然发作,冷冷答道:「我爱怎么说是我的自由,你不想承认也可以否认啊!下午在撞球店你为甚么不否认?说啊,为甚么?」
「你自己知道。」
「怕我没面子吗?不必顾我的面子,我面子大得很。就算你不当我的女朋友也有很多人抢着当!哼!以前人家说你是我马子你还不是很高兴………」
忽然一道强劲的撞击力撞在我的肩膀,将我整个人踢翻了,差点滚到河堤下面。
小海气得整个人发抖。
我爬起来,坐好,没有还手,但心里升起一股奇妙的衝动。
「康海伦,你有没有想过,其实……我们…………」
「不要再说了!!」
又是一脚踢来。我没有闪躲,让她尽情地又踢又揍,直到鼻青脸肿滚到河堤下面的草丛里。
其实我早就知道了──她一点也不想当我的女朋友,她不是那种可以被当成女朋友的人。不过知道和觉悟往往有段距离,被她这样痛殴一顿似乎有一种安心感,觉得只要将她放在正确的位置就永远不会失去她。
我拖着伤痕累累的身体爬上河堤。
小海坐在地上,将脸埋在併拢的膝盖。我知道她哭了。我摸摸她的头说:「别哭了,我没那么容易被打死。如果你还是不爽可以继续揍我。」
她没抬头,带着哭嗓说:「我警告你,下次再说那种话我真的会杀了你。」
「好啦!以后不会再说了,不要生气好不好?我们去看电影,今天《回到未来》上映了唷!」
虽然已经相隔许多年,但那天堤岸边的风景,那夕阳,依然记忆如新。那是小海唯一一次揍我,好像生命中的某个开关,将整个人生切换到另一种型态。
如果那时小海没揍我,让我把话说完,今天又会是如何呢?我当时究竟会说出甚么话呢?也许永远不会知道。
高中毕业时我才得知小海不是她父母的亲生女儿。她决定自立自强,不再回到那个家。
她住在学校宿舍,靠打工赚学费,虽然在国际数学竞赛得到奖学金,但手头还是经常拮据。我好几次提到要资助她,她总是笑着说不必,只要一起出去玩的时候你买单就好了。
那时我在南部服兵役,分发到野战部队,只要放假都会回台北找她,可是假实在太少了。小海经常写信给我,告诉我打工的事,学校的事,交了哪些朋友,那些课被当了,连生理期规不规律都逐一向我报告。
上大学以后小海似乎有些改变。虽然还是一样不用功,总是考前临时抱佛脚,成绩也都是低空飞过,但不像以前那么「野」了。也许是因为经济独立吧?毕竟要全盘负责自己的生活,某种程度上总得安分守己些。不过,在那「某种程度」以下,她也有另一种改变。
自从国二那次事件后,小海渐渐不再隐藏自己的性倾向。起初她会带着男装到学校,一放学就去厕所把女生制服换下来,到后来她在学校里也穿男生制服、上男厕,弄到父母都被叫来学校「恳谈」。有一段时间她真的很辛苦,别人的眼光、家人的眼光,这些都无法完全忽视,几乎令她窒息。因此和我在一起的时候她必须以夸张的方式表现自己才能得到平衡,这种方式就是和我一起「泡妞」。
上高中以后,周遭的压力稍微舒缓了,不再需要以「不良少年」的姿态去抵抗,但小海从我这里模仿到的「花花公子」形象却也逐渐成形。我们经常流连在舞厅、溜冰场、保龄球馆,甚至连只招待成年人的酒吧也是我们泡妞的场所。我们两人一组,专找成对的美女搭訕,凭着出色的外貌和风趣机伶的谈吐,着实掳获许多女孩子的心和肉体。小海似乎渐渐确认这才是最理想的男性形象,在每一次的泡妞行动中逐渐把自己确立为一个男人。
上大学后我不在她的身边,泡妞二人组解散了,但她也已经不再是从前那个「小男生」,举止言谈愈来愈瀟洒豪迈,简直就像另一个我似的。
我无法向她澄清这不是真实的我,毕竟我们都还是正在成长的孩子,一点一滴型塑自己,造就自己的品质。我担心她这样下去会成为一个无法去「爱」的人,这是我无法给她的。
可我的担心是多馀的,小海并没有丧失爱的能力。在那个晴朗的夏日午后,小海见到姜珮的第一眼,我就知道她爱上了。
姜珮,这个倒行逆施的女人,让康海伦二十一年来的人生就此陷落。
我很难说清楚当时的感觉,是后悔吗?
或许不该后悔,毕竟能够痛快淋漓爱一场也是幸福的,总比不死不活、随波逐流好多了。
那天我泡在海水里随波逐流,远远望着她俩抱在一起,心中五味杂陈。我当然可以衝上前大骂「不准碰我马子」之类的蠢话,但这样做一点意义也没有,爱上了就是爱上了。小海这辈子第一次的恋爱,我该怎么迎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