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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十二点二十分,顶楼。
今天是三月十四日,白色情人节,天气晴朗。
我躲在自己的小小世界里,对着空白的笔记本写上一排又一排的铅字。手上这一本是宗毓的冒险故事,我将他设定成一位所向披靡的杀手,他技巧超群且聪明绝顶,挥舞长剑的英姿耀眼迷人,只要是女生都会甘心被他收服,成为他的后宫三千佳丽……
嗯,还是算了,宗毓看到这故事铁定会十分哀怨吧?平常或许还好,但今天这日子他最不喜欢变成英雄式的角色,尤其又是帅得不得了的杀手。皱了皱眉,我拿起手边的橡皮擦,将刚写完的几行句子擦拭乾净,开始另外构思剧情。
还是把他写成任人宰割的小绵羊呢?
「磅!」尚在思考,巨大的声响便引得我抬起头朝门口望去。
宗毓气喘吁吁地扶着顶楼的铁门,眼神像刚从战场归来的将军一样锐利。看到我轻松间适地窝在楼顶,他的表情更臭得能薰翻一票人。
「你来晚了。」我看了手錶一眼,「迟到十五分鐘,要罚仰卧起坐七十五下。」
「什么?不要啦……你想想今天是什么日子,就别太计较了。」脚跟再一踢关上铁门,他一屁股坐到我对面的空位,「靠,真不晓得教官在搞什么飞机,吵吵闹闹他们也不出来骂人!我差点连教室门口都挤不出去耶,便当也忘了带来!」
「你也说过啦。」我笑着将自己还热腾腾的便当递给他,「今天是情人节。」
情人节,高中生使尽浑身解数、花招百出,除了金莎巧克力和卡片礼物在校园内满天飞以外,走在路上不经意都能听到有人在表白,可能觉得用情人节当交往纪念日很浪漫吧。
但宗毓不这么认为,他说那根本是懒人用来记的懒日子,甚至本身都不用记,各大花店跟便利超商就会提醒你了。
叮咚!欢迎光临。映入眼帘的是一堆巧克力和泰迪熊──啊!情人节要到了,差不多该准备庆祝交往纪念日的礼物了。
「干么给我,你又不吃饭了?」他没有接过便当,反而推了回来,「我饿一顿没差啦,你再不吃饭,是要跟非洲难民竞争喔?」
「不饿啊,你晓得我带便当只是为了让妈妈安心。」我解释,并将便当搁在宗毓的脚边,「你不吃的话我还是会把它倒掉,不如吃了吧。」
用他的眼睛偷偷瞄我一眼,宗毓对着便当嚥了嚥口水,终于顺从地拿到手上吃起来。看他很满意地狼吞虎嚥一阵子,我将视线挪回笔记本上。
「你上个月也逃不出来,这个月也逃不出来,有这么风云吗?」我边在笔记本上涂鸦,边用打趣的口吻问道。
「你不知道喔,当名人很可怜。」他含糊不清地回答我。
一般人或许会觉得说这句话很自夸,但宗毓,他的确有资格这么说。
听说,连转学进本高中的菜鸟,都绝对会在一个星期内认识自然组二年十九班的曹宗毓。从入学到现在的段考屡次获得全校第一名,二年级读的又是数理资优班;除了成绩优秀,他还弹得一手好钢琴,运动方面是本校的游泳代表队成员,并曾在科展中获得亮眼的成绩。
他的外貌也很优质,一对清亮有神的双眼皮凤眼,大小适中的眸老是在勾人,这是我听班上女生描述的;他笑起来时脸上会有两个明显的酒窝,和平常板着脸孔时的帅气不同,他的笑容相当可爱──忽略他三不五时就会冒出口的「靠」、「三小」、「他妈的」……实在无可挑剔了。
上个月情人节的时候他收到了很多礼物,是他几个要好的朋友替他收的,之后他半个也没带回家去,让那几个人逕自瓜分了。
他说,只要不是他收的,他就没必要回礼。
今天将他教室门口挤得水洩不通的女孩们,大概永远也不知道收不到回礼的真相。
「欸,小灵,你今天的『成绩』怎么样?」饭吃到一半,他忽然诡异地笑出声,目光斜斜地望着我,「告白敢死队死几个了?」
画图的动作微微一滞,我抿抿唇,涨红了脸。
我跟多才多艺的宗毓不一样,只是外貌长得好看一点,成绩虽然不错,但会的东西并不多。被欣赏、被爱慕,那是升上高中才开始的事情,在高中以前,我因为性格文静且跟同学们不熟,在班上算是不太合群的人,此外,因为成绩总排在前段,甚至被讥笑为书呆子,沦为被欺负、被排挤的对象。
升上高中之后,我将盖住眼睛的厚瀏海剪掉了,原本受发禁约束而清汤掛麵的短发也逐渐留长,因为妈妈无心的鼓励行为,我去烫了捲发。
少数几个要好的朋友们告诉我,班上的男生都说我长得很漂亮,还有别班的男生扬言要追我。
我很不习惯,不习惯被镁光灯照射的感觉。因外貌而受欢迎,对我而言并不值得雀跃,反而让我觉得世界很现实、很残酷。
我害怕喜欢我的人都单单喜欢我的长相,而不在乎我的内涵。
「你生气了喔?好啦好啦,我随便问问而已,你不想回答就算了。」他偏着身子,把脸移到我低垂的头的下方,用仰视的角度向我道歉。
「……三个了。」望着他的眼睛,我囁嚅地说道。
今天,在第二节下课,在体育课的休息时间,加上走到顶楼的路上,我总共拒绝了三个人,还有一个是班上的同学,我很烦恼以后该怎么跟他相处。
「不错、不错,三个有眼光的傢伙。」宗毓频频点头,嘴上间接的夸讚让我不知该如何回应。
我跟宗毓是在上个月的情人节认识的。顶楼一直是属于我的天地,虽然听学校说顶楼是一般学生禁入的,但铁门没上锁,我也就大大方方地走了进来;在这里度过一年又数个月的中午时光,我很享受独自一人在顶楼创作的气氛,如果不是那天宗毓闯了进来,直到毕业,我或许会是顶楼唯一的使用者。
「……烦死了一群无聊女人,吃饱没事追什么追啊!追个屁啊!」那天,宗毓慌张地跑上顶楼,嘴上埋怨地怒骂着。
我好奇盯着半回过身贴在铁门上喘息的他。他碎碎唸了许久,又把头伸到铁门外打量几眼,随即像松了口气般垂下双肩。
转过头来,他拍拍制服上的皱褶,当与坐在墙边的我目光交会时,他怔住了。
一呆就是好几十秒。
「喔,我好像被雷打到。」之后,他啟口傻愣愣地说,接着衝到我身边蹲下,「喂,你哪一班的啊,我以前怎么没见过你啊?要不要交个朋友?我人很好喔……」
「……」我用看怪叔叔的眼神打量他,心里不大舒服地扁了扁嘴。
他说,这叫做一见钟情。最初我相当排斥他,认定他是外貌协会的会员。
但自从那天后,宗毓每天都到顶楼报到。我本来很恐惧他踏入了我的私人领域,但他在头一次接收到我厌恶的神情后,便不再对我乱说话,只是中午时刻都会带着便当到顶楼来,很安静地坐在我对面吃饭,偶尔我抬起头,会发现他很专注地盯着我瞧。
他从不回避,明白地用眼睛告诉我:我就是在看你。
被他观察的感觉其实不怎么讨厌,他的眼神不尖锐,没有充斥太多复杂的情绪,彷彿他单纯想记得我长什么样子、还有明白我在做什么,仅此而已。他不像其他男生,会因为我的冷漠而打退堂鼓,也不会太过度表现自己的好感,是个懂得拿捏尺度、沉得住气的人。
相对无言了好几日后,不否认,我逐渐对他產生了兴趣。
绝非喜欢的那种兴趣,而是感到他这人很特殊的兴趣。
于是我开口问了他的名字。
「曹宗毓,我叫曹宗毓啊!你不认识我哦?哈哈哈,酷毙了!」听到我的问题时,他竟然开怀地大笑,似乎觉得我不认识他这件事很棒,「你呢?我问你好几遍了,你都不肯告诉我你的名字。」
我以为他会向别人打听我的名字,结果他没有。
「钟灵,灵魂的灵,是单名。」我说,没有任何芥蒂地。
回到教室后,我向朋友打听曹宗毓这个人时,她们一脸讶异地瞪着我,像在看一名刚登陆地球的外星人。她们说曹宗毓已经是「上港有名声、下港有出名」,在校园内红透半边天的吓吓叫人物,我居然会不知道。
除了教科书内的歷史人物和当代知名人物外,我确实没认识多少人。
原来他那么有名啊。
于是我们之间开始有了话题,但我总是回避讨论有关男女交往、感情经验这类的事。宗毓从不避讳说出喜欢我这句话,我也任由他说,反正他得不到我给的回应后,就会默默转移到别的话题上头了。
而他最喜欢研究的是告白敢死队人数的上升指数,不是他的,而是我的。
指数逐渐升高的话,他会显得很满意,维持平平,他会说学校的男生真没勇气和骨气,下降的话,他乾脆说我的促销期快过了,赶快跟他在一起吧,不然就卖不出去了。
我丝毫不在意自己的贩售量如何,滞销就滞销吧。
老实说,我并不擅长拒绝别人,当别人对我表示好感并等待我的回覆时,我常是紧张、讶异地说不出话来,最后只能吶吶地吐出一句对不起,便踏着飞快的脚步离开。但面前这个男生,就算我说过了几十遍「我们当朋友吧」,他还是每天准时来顶楼,就为了找我。
「你手上那本是什么啊,日记吗?」看我总是在笔记本上涂涂写写,在开始间聊后的某天,宗毓疑惑地问道:「应该不是……你每天都拿不同的笔记本吧?」
他知道我每天都拿不同花色的笔记本?观察得很透彻啊。
一本笔记本就是专属一个人的传说呀,当我开始为某人写新的故事时,就会买本新的笔记本,让他有独特而崭新的感觉,即便那个人不知道我在替他写故事。
「不是日记,这算是图画书吧。」我说:「我帮每个印象深刻的人画画和写故事,给自己看的,用这种方式记录一个人,我比较不容易忘了他。」
「算是变相的日记啊。」他兴致勃勃地问:「那……有我的笔记本吗?」
「还没有,或许过几天我会去买吧。」他的故事一定会相当精采,毕竟他是校园风云人物,应该随便问个朋友就有关于他的剧情可写了。
闻言,他显得相当高兴,「你手上那本是谁的故事啊?似乎写很多页了。」
「是我哥哥的。我哥哥是隻心地善良的怪兽,但他长得又高又胖,所以没有人愿意跟他来往;他住在很遥远的深山里,最大的心愿就是能交到一个知心好友。」我翻着笔记本叙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