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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下方才人来人往,洒了不少酒渍,小随侍早已脚滑摔在了地上,他手中偌大的物件儿也“砰”地一声砸落。
百城定睛望去。
一把瑟。
琴弦震出嗡鸣之声,连带着,廊中养着的百合也在簌簌抖动。
幸而宴会噪杂,喧嚷不停,这点声音只是小插曲。
“这位郎君,可曾见着我家阿郎?”
小随侍急急起身,所戴的尖头锥帽被撞掉了不说,发髻也碰歪了,脖颈间挂着的饰品随即哗啦掉了下去。
他瓷白的脸上是汗,两颊因为刚才的疾走而透出丝缕粉红,根本顾不得行礼,不住往喧闹的酒席中望去。
声音却很好听,如珠似玉。
百城看见地上的乐器,便知他家“阿郎”是李龟年了,于是笑道:“莫急,李君仍在宴上。”
小随侍轻呼一口气,扶了扶脑后的独髻,慌忙将落在地上的饰品捡起,纳入袖中。
百城觉得有意思——黑色丝线上,系的不是玛瑙翡翠,而是一颗红豆。
小随侍又要去拾那张瑟;好巧不巧,百城也弯下了腰。
两双手就这样碰在了一起。
抬眸,又对上小随侍乌沉沉的双眸,如浸水的黑珍珠。
周围的丝竹和笑语声烟消云散,盛开的百合花定格在此刻,而百城忘记了呼吸。
他不是凡人,没有心脏,可此刻却觉心跳倏地脱空,像整个人世间的琴弦全部汇集又敲在胸腔。
一声一声,砰砰然,又滚烫。
直到很久很久以后,百城在街边听到了一首口水歌,才明白当时的感受。
那种喜欢与合适撞了个满怀的感受,叫做“一眼万年”。
百城力气大些,捡起地上的瑟,双手在弦上按了按,只觉纤细但不割手,回弹有力,再看那弦隐隐透着银光,似是混了蚕丝在其中。
他情不自禁道:“好瑟。”
小随侍是个有眼色的,看出了百城的身份,恭谨地行叉手礼:“打扰郎君,此瑟乃我家阿郎所需,派奴来取,奴须给阿郎送去。”
说话间他要走动,可腿一软,歪在了地上。
“嘶——”小随侍这才发现,自己扭到了脚。
“不如交于愚手,愚送至李君处。”人是他实实在在撞倒的,百城心有愧意,“不知郎君如何称呼?”
小随侍一副受宠若惊的模样,挣扎着要起身,脸都憋红了:“奴不敢。”
腰还没挺直,脚踝又是一阵剧痛,不得已软在了百城怀里。